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检察院超期换押是否合法?

  一、检察院超期换押是否合法?检察院超期换押,显然是不合法的。人犯换押是指前一个诉讼阶段向下一个诉讼阶段过渡时前后两个承办机关之间办理的移交被羁押的未决犯的关押手续。在中国,根据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被逮捕的人犯,经侦查预审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时,或者检察院审査或侦查完毕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法院受理审查公诉时,都应办理换押手续,并书面通知监所。目的是使各办案机关正确掌握未决犯罪的处理情况,分清责任,便于检査管理。二、司法解释《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一)、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二)、看守所办理换押手续或者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在接收机关或者送押机关的《提讯证》或者《提解证》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法定办案起止期限。《提讯证》或者《提解证》每次办理一份,用完续办。换押行为的目的在于对诉讼案件中的涉及犯罪嫌疑人需要在两个司法机关进行交换关押时进行合法的处理,在司法实践中,换押程序执行时,必须出具两个司法机关的相关换押文书,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程序的交接与办理,避免出现换押过程中出现违法犯罪的行为,损害了司法的公正正义。
  
  
  
总结:一、检察院超期换押是否合法?检察院超期换押,显然是不合法的。人犯换押是指前一个诉讼阶段向下一个诉讼阶段过渡时前后两个承办机关之间办理的移交被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安徽司法鉴定人条件有哪些?
      在诉讼的时候,很多需要证据就需要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的发展给司法鉴定带来了许多的机遇,由于司法鉴定结果对于判决影响是很大的,司法鉴定人对于司法鉴定的重要性可想而知,所以司法鉴定人必须......


·企业并购与财务风险管理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并购与财务风险管理需要注意什么?一、企业并购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统称为M&A,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


·遗失物拾得人的义务是什么?
      对于民事主体个人来说,在拾得遗失物之后,并不享有该物体的所有权,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将该物上交给相关机构,具体来说,遗失物拾得人的义务是什么?我国遵循权利与义务向一致的原则,在承担义......


·商标注册转让有时间限制吗 商标注册转让有时间限制吗
      商标注册转让有时间限制吗商标注册转让有时间限制吗1、国家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文件到发出转让受理通知书的时间为1—2个月;2、自收到转让受理通知书起4—6个月时间,国家商标局对提出转让......


·劳动合同续签二年可以吗
      我们都知道,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的。但是续签多久,大多数人对此并不清楚,有人问我们,劳动合同续签二年可以吗?这个问题,我们做出了......


·我国不授予专利权的几种情形
      我国不授予专利权的几种情形一、我国不授予专利权的几种情形(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非生物学的生产......


检察院超期换押是否合法?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