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办公厅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依据是什么?
最高法院办公厅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依据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针对夫妻共同债务在分隔时出现的各种情况,最高法院也出台了一系列的到司法解决,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对夫妻共同债务分隔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进行认定,司法机关在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应当以该解释为依据,合法合理的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隔,避免出现违法行为。
总结:最高法院办公厅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依据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在什么情况下,《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会被撤销?
在什么情况下,《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会被撤销? 一、在什么情况下,《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会被撤销? 依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时......
·技术支持协议书范本
技术支持协议书范本怎么写当今社会,有的公司如果需要使用别家公司的技术时,往往会选择与别家公司签订一份技术支持协议,让其为自身提供技术,但是技术支持协议这类协议是很少见的,很多人就......
·办理未成年人监护人转移证明
办理未成年人监护人转移证明,申请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
·未签员工入职协议书员工未满一个月辞职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每一个单位上班都会有试用期,通常情况下试用期为1到3个月,这个视工作情况而定。试用期我们的单位和员工会签订一份使用合同,试用结束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那么未签员工入职协议书......
·涉嫌犯罪家人批捕后怎么办?
一、涉嫌犯罪家人被批捕后怎么办?检察院下了批捕令,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人可以关押在看守所,公安机关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
·对方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怎么办一、对方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
最高法院办公厅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依据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