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顾客生鲜区摔倒如何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金?

  顾客生鲜区摔倒如何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金? 一、如何获取精神损害赔偿
  实践中,影响精神损害赔偿的因素有很多,包括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能力、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损害造成的结果、受害人对于损害结果存在的过错程度、案件恶劣程度等,不同的案件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也会不一样。
  具体来说,要想获取较高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提高伤残等级
  伤残等级的高低会影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多少,找准有利的鉴定机构,有助于提高自身的伤残等级。
   2、收集充分证明精神伤害的证据
  例如对于毁容结果的,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
   3、选择有利的受诉法院
  因为精神损害赔偿金和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有联系,选择经济水平高的法院可以获得的赔偿金会高些。
   4、走好诉讼程序等途径来获得
  精神损害赔偿不要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主张,因为在刑事附带民事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是不会得到支持的,所以民事赔偿应该另行起诉。
   二、怎么取得精神损害赔偿金
  一般而言,造成死亡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会高些;造成残疾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会低些。我国并没有对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作出规定,更没有上下限。不过目前我国极个别地区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了上限规定,如有的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一般不得超过5万元,确有特殊情况的,赔偿数额也不得超过1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被侵权人可以通过心理诊疗的方式将精神损害转化为物质损害。例如侮辱、强奸等犯罪案件,一般不造成被害人身体的严重伤害,但却严重摧残了被害人的心理健康,造成被害人有心理障碍,被害人有可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正常工作,并常伴有头昏、失眠、抑郁等症状。如果被害人在没有明显身体损害的情形下,又无法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则会造成一些被害人生活困难,并产生社会仇恨心理,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面对着法律的限制,用心理诊疗的方式将精神损害转化为物质损失,被害人就可以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顾客生鲜区摔倒是可以追究超市责任的,而且当超市过错造成的侵权行为致使顾客受到精神损害时,顾客有申请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权利。我们在此呼吁超市方应该加强生鲜区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摔伤高发区设置警示标语;而当顾客在超市受到人身侵害时也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想了解
总结:顾客生鲜区摔倒如何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金?一、如何获取精神损害赔偿实践中,影响精神损害赔偿的因素有很多,包括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能力、法院所在地的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离婚财产全是小孩的
      离婚财产全是小孩的一、离婚财产全是小孩的可以吗?首先,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


·我国国家赔偿的费用是指什么?
      根据无欧冠国家赔偿法我们可以知道,关于使用公权造成他人利益受到侵害时,国家对于该行为造成的后果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知识要点国家赔偿的费用是指什么?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


·私募基金分期募集是如何操作的?
      私募基金分期募集是如何操作的?一、私募基金募集原则有哪些?1、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


·父亲死了留有遗嘱房子怎么继承?
      父亲死了留有遗嘱房子怎么继承?1、这个要看父母生前有没有立下遗嘱,对财产进行分配,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自己可以跟其他继承人协商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


·重大立功的认定情形有哪些
      重大立功的认定情形有哪些一、重大立功的认定情形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


·疫情期间封村封路需要获得批准吗
      封村封路是一般需要经过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才可以操作的,因为需要优先保障救护车辆、防疫车辆和运送医护人员、药品器械、民生物资等车辆通行。对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违法行......


顾客生鲜区摔倒如何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金?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