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为什么批捕

  一、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为什么批捕?批捕未成年人的原因说明当事人的所作所为已经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批捕条件,人民检察院批捕的条件主要是: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基于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刑或者可能被免除刑罚的,才符合逮捕条件。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二、未成年人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吗?对于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般年龄界限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即凡年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很多刑事案件中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作出批捕的这种决定才是顺应民心的,在不满18周岁的情况下就能做出杀人、强奸甚至碎尸等这些令人发指的行为,法律上不对其进行制裁才是真正毁了这个孩子的一生。对未成年人的照顾是有限度的,批捕未成年人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总结:一、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为什么批捕?批捕未成年人的原因说明当事人的所作所为已经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批捕条件,人民检察院批捕的条件主要是:1...#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在商品房买卖中什么是合同备案?
      在商品房买卖中什么是合同备案?如今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都是期房,往往销售出去的时候房子还没有交付。购房者买房的时候,双方会签署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开发商......


·企业法与公司法的不同与联系是什么?
      企业法与公司法的不同与联系是什么?一个公司的成立,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需要很多职员来共同的完成一个公司整体。公司在经营,管理期间,会遇到很多不规范的事情,会发生很多的纠纷,所以针对......


·股东房子租给公司是否需要写协议?
      股东房子租给公司是否需要写协议?一、股东房子租给公司是否需要写协议?股东房子租给公司是需要写协议的,因为虽然说公司的股东和相关的公司人员的话都比较熟悉了,但是如果写一份协议的话还......


·知识产权起诉费用多少?
      知识产权起诉费用多少?一、知识产权起诉费用多少?(一)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针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所交纳的诉讼费用,要求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


·劳务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劳务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劳务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用人单位在签署合同的时候为了防止发生违约,会在合同中加入违约责任条款。通常合同违约金比例都不得超过20%。那么劳务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


·醉驾无证怎么可以免于留案底醉驾无证一般都是会留案底的
      醉驾无证怎么可以免于留案底醉驾无证一般都是会留案底的。醉驾属于犯罪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一般都是会判处刑罚的,而对于判了刑的,就会留有案底,案底无法消除。二、醉酒驾驶出了交通事故怎......


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为什么批捕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