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退休返聘人员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退休返聘人员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退休返聘人员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②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③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④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⑤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⑥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⑦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⑧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①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②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③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④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⑤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退休返聘人员的肇事逃逸行为需要参考其案件性质来进行处罚,如果肇事逃逸造成轻微的伤害则需要进行相关的罚款。一般的罚款金额是两百元至两千元之间。如果肇事逃逸的性质较恶劣,并且造成了人员的伤亡时,此时就需要判处有期徒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总结:退休返聘人员肇事逃逸如何处罚?退休返聘人员肇事逃逸如何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代驾车祸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代驾车祸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自酒驾入刑之后,代驾行业渐渐得到发展。车主在喝酒之后可以找代驾将车辆开回家,只需要支付一定的酬劳即可,这在很大程度上给车主带来了便利。但代驾驾车也是会发......


·发明专利可以转让吗
      可以转让。发明专利转让的流程:第一步:寻找专利转让的途径。第二步: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第三步:双方准备好专利转让需要的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应该严格地按照规定的形......


·被打做法医鉴定流程是什么
      被打做法医鉴定流程是什么?被打做法医鉴定流程是先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等伤情鉴定结论。《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是怎样认定的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是怎样认定的(一)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二)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三......


·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因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手里掌握着一定的职权,因此才需要更加严格的对其加以约束,以免出现滥用职权的情况,给国家、集体、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不过滥用职......


·诈骗40万判几年
      如果是个人诈骗4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


退休返聘人员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