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商场摔伤怎么赔偿,有哪些

  在商场摔伤怎么赔偿,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在商场摔伤怎么赔偿
  在商场摔伤怎么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分析。如果商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商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还存在受害者过失错误,那么双方都有责任;如果商场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相关法律规定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6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了解了顾客在商场摔伤怎么赔偿这类问题,对于顾客来说如果是商场没有履行自己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就可以提出赔偿,商场推脱责任时,可以提起诉讼,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合法权益。作为商场方,要随时尽法定义务,保证顾客安全
总结:在商场摔伤怎么赔偿,有哪些相关规定一、在商场摔伤怎么赔偿在商场摔伤怎么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分析。如果商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商场就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意定监护权公证新型公证费用是多少钱?
      意定监护权公证新型公证费用是多少钱?一、意定监护权公证新型公证费用是多少钱?依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具有监护资格的人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监护权的,并且对意定监护进行公证的,公证费用要......


·取保候审和吊销驾驶证有关系吗
      一、取保候审和吊销驾驶证有关系吗?取保候审和吊销驾驶证之间没有任何的关系,取保候审是刑事案件当中一种常见的强制性的措施,而吊销驾驶证属于行政处罚,两者的适用条件和法律依据完全不同。......


·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时限有多长
      公安交警部门只有在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鉴定后才能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因此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要花费一定时间的。那到底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时限有多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赌债打欠条受法律保护吗
      赌债打欠条受法律保护吗首先赌博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所有的赌博活动都不受法律的保护。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需要偿还。同时可以到公安机关举报赌博的行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


·非股东法定代表人连带责任的承担情形有哪些?
      非股东法定代表人连带责任的承担情形有哪些?《公司法》确立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和公司独立法人地位的立法本意在于保护和鼓励投资,确保公司经营的灵活性和高效性。就对外关系而言,公司法定代表人与......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


在商场摔伤怎么赔偿,有哪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