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权是不是产权?

  土地使用权是不是产权?(一)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意思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二)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二、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一)续期申请的提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二)续期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三)续期的性质: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虽然不是一个概念,但都是属于房地产权的一个整体,在进行办理和转让或者出售时都是需要一起进行处理的,所以在房屋出售时,也需要对土地 使用权进行转让,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产也是无法进行出售的。
  
  
  
总结:土地使用权是不是产权?(一)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父亲有案底对孩子当教师吗?
      可以。直系亲属,比如父亲,有刑事犯罪记录,如果已经服刑完毕的,那就不会对公务员政治审查有影响,如果是正在服刑的,那就对公务员政治审查有影响,不得报考公务员,直到服刑完毕后才可以。另......


·撤销权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
      撤销权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这便是撤销权的行使。但是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呢,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


·能够继承的遗产包括哪些
      并不是公民生前留下的财产,那么在其去世之后就会转化为遗产,由其合法的继承人来继承的。法律中对能够继承的遗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就一起看看哪些遗产是可以继承的吧。在实践中......


·孕妇被撞流产最高赔偿
      在开车的时候撞到孕妇流产有哪些赔偿?现在社会上有车的人越来越多,交通事故在我们国家每天都在发生,那么在交通事故中有孕妇受伤的,也要像对其他受害人一样进行赔偿。一般都是双方私下进行协商......


·被跨国婚姻诈骗怎么办?
      被跨国婚姻诈骗怎么办?可以选择直接进行报警处理,或者直接可以向对方进行起诉;《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而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


·审查起诉移送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一、审查起诉移送告知书是什么意思?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


土地使用权是不是产权?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