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对于老年人遗嘱怎么公证?

  一、对于老年人遗嘱怎么公证?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⑥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二、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遗产的继承,如果有遗嘱的需要按照遗嘱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则按照法定的继承顺位顺序进行处理,具体的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遗嘱应当在有合法见证人的前提下才具备法律效应。
  
  
  
  
总结:一、对于老年人遗嘱怎么公证?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民事诉讼法撤诉的处理情况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撤诉的处理情况有哪些?按撤诉处理是指法院受理了某起案件以后,在还未出结果之前,原告虽然没有明确的提出撤诉的申请,但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已经表现出了不愿意继续诉讼,法院将不......


·夫妻之间没有性生活多久可以离婚
      夫妻之间没有性生活多久可以离婚根据我国的法律,我们可以了解到,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夫妻结婚后一定要有性生活,除非夫妻双方有一个是拥有生理上的缺陷而不能拥有夫妻生活,这样的情况下是可......


·诉讼时效中断报案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中断报案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


·在我国规定离婚房子怎么过户?
      在我国规定离婚房子怎么过户?夫妻离婚房屋过户有离婚证是可以办理过户的。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1、持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


·什么是保险代位权?
      什么是保险代位权?一、什么是保险代位权保险代位权,又称权益转让,是指由于第三人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造成损害,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后,可以在赔偿金范围内取代......


·破产保护申请所需材料 企业因经营不善管理不当,导致资不抵债
      破产保护申请所需材料企业因经营不善管理不当,导致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债务,这时是可以申请破产保护,提出破产重组,安排合理的债务偿还方案。那么破产保护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呢,针对这个具......


一、对于老年人遗嘱怎么公证?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