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

  
  一、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
  
  
  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
  
  
  (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诉讼时效中断后,其诉讼时效应当重新计算,所以在诉讼时效届满的情况下,应当根据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来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存在,则可以向司法机关要求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以达到延长诉讼时效的目的。
  
  
  
  
总结:一、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商品房的五证包括了哪些 什么叫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商品房的五证包括了哪些什么叫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从购房经验来看,购房者实际购房的时候需要对开发商的五证二书作出审查,如果开发商证件不齐全的话,则此时最好就不要购买他的商品房,不然就有可......


·最高法离婚债权债务应当怎样承担
      最高法离婚债权债务应当怎样承担?1、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涉夫妻共同债务的新问题、新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明确夫妻双方合意表示或者一方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


·进口车关税是多少 怎么进行计算
      一、进口车关税是多少怎么进行计算进口车价格组成里面,关税只是一部分,还有很重要的一项是消费税。目前国内进口车的价格主要由5部分构成,即:到岸价格(国外裸车价格)、关税、消费税、增......


·二手房的纠纷类型都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总是避免不了出现一些纠纷的。而针对不同的纠纷,当事人应该采取的处理方法也是不一样的。为避免纠纷的出现或者能够及时应对纠纷,其实很有必要先了解一下二手房的纠纷类型......


·医疗过错鉴定费需要多少
      医疗过错鉴定费需要多少?一、医疗过错鉴定费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发布及核发中央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


·一、交通事故折价赔偿可以由保险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折价赔偿可以由保险赔偿吗?不可以由保险赔偿,折价赔偿不在保险范围内。双方可自行解决,如果提起上诉,法院是支持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损坏国家的、......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