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协议男方分期支付补偿金可以吗

  
  一、离婚协议男方分期支付补偿金可以吗
  
  
  在法律上是不存在分期付款的,如果双方同意,可以约定分期支付的。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处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也就是说,在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前提下向法院申请离婚,法院都会受理。同时,如果是因为夫妻一方当事人实施了对另一方诸如通奸、姘居、重婚等侵害行为而导致的离婚,法律上认为过分、过错方应该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抚恤性赔偿。
  
  
  具体来说,以下情况下导致的离婚可以要求赔偿:
  
  
  (一)夫妻一方与他人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种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与配偶尚未解除婚姻关系或配偶尚未死亡的情况下,再同他人结婚的情况。这里既包括了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单却与他人以夫妻相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遗弃则是家庭成员中未履行应该承担的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行为。遗弃一般发生在老年、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身上。
  
  
  家庭暴力和家庭遗弃不仅会造成受害者身体或精神上的痛苦,更损害了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严重时甚至会造成死亡。
  
  
  二、夫妻离婚的方式都有哪些?
  
  
  1、登记离婚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2、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与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综上所述,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签订一个离婚协议来对离婚财产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进行约定,而对于经济补偿的部分也可以在离婚协议当中声明,如果双方都通过分期支付的,那么在协议中写明就可以了,不同意的也没有这项法律规定。
  
  
  
  
总结:一、离婚协议男方分期支付补偿金可以吗在法律上是不存在分期付款的,如果双方同意,可以约定分期支付的。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处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土地使用证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证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什么转让土地与出让土地的主要区别:划拨土地证在买卖房屋时要缴纳房屋价格1%的土地出让金(每买卖一次都要缴纳),出让土地证就不会出现土地出让金。划拨土......


·累犯盗窃600元能判多长时间
      一般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法定量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


·在我国股权登记日怎么确定
      在我国股权登记日怎么确定公司的股权登记日实质上对于公司的股票发行和各位股民的投资都非常重要。而且公司的股权登记日必须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才可以,很多股民对于在我国股权登记日怎么确定......


·设立银行支行的注册资本最低是多少?
      设立银行支行的注册资本最低是多少?一、设立银行支行的注册资本最低是多少?《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


·商业车险赔付比例是多少?
      商业车险赔付比例是多少?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新交强险赔偿标准如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


·现在的小孩们的智力和心理对外界事物的认知可能让很
      现在的小孩们的智力和心理对外界事物的认知可能让很多为人父母的自己都会觉得非常的惊讶,所以不见得孩子们在特别小的时候就不知道爸爸妈妈们之间的感情存在的问题,比如有些小孩就知道是爸爸出......


离婚协议男方分期支付补偿金可以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