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票质押合同生效问题要注意哪些

  股票质押合同生效问题要注意哪些1、由于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两类。其中,前者的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而后者的股票无法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所以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股票质押合同生效方式又不一样。
  对于上市公司,按照《担保法解释》第103条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对于非上市公司,按照《担保法解释》第103条规定:“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生效”。
  此条修正了《担保法》第78条的相关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应当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3、股票与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和提单不同,股票的价格随着股票市场的不断变化而变化,股票的担保价值也有可能发生大起大落,而且也有可能出现利用股票的设置的形式回避《公司法》的一些强行性法律规范。为维护股份公司和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有效地发挥股票质押的积极作用,做出了上述的规定。
  4、禁止出质人在股票出质后将其股票转让给他人,但并不绝对。若出质人与质权人一致协商同意将作为质押客体的股票予以转让时,即不在此限。但出质人转让股票所有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综上所述,股票质押合同生效问题有上述质押合同生效方式、股票出质后,未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等4点需要注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了解股票质押合同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避免纠纷。
总结:股票质押合同生效问题要注意哪些1、由于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两类。其中,前者的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而后者的股票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员工合同到期被辞退有没有补偿
      员工合同到期被辞退有没有补偿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


·刑诉法公安机关移送管辖程序是什么?
      一、刑诉法公安机关移送管辖程序是什么?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


·公司欠债股东已出资还限高吗?
      公司欠债股东已出资还限高吗?股东只对自己认缴出资额承担债务责任,如已经实缴出资或有能力偿还,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限高。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公司债务的责任是有限的,其责任仅限于股东各......


·建筑施工合同协议书相关内容
      在写合同的开头部分需要注明合同的编号、发包方、发包方的法定的代表人以及承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之后要写明依据哪些法律法规,一般都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按揭合同是放在银行吗
      按揭买房购房合同是放在银行。因为按揭购房银行要收取已经登记的购房合同的原件作为抵押,等产权证办好后交给银行,银行再将合同原件退给业主。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


·如果再婚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在21世纪,夫妻之间离婚或者再婚的现象,早已是稀疏平常了。但是,离婚与否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决定这么简单,它牵涉的问题事项还是比较复杂困难的。据我们了解,很多夫妻往往就孩子抚养权问题,......


股票质押合同生效问题要注意哪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