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试用期是否可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试用期是否可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二、职工试用期辞职支付违约金吗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此,劳动者若无以上两种情形,在试用期内辞职不涉及违约金问题。我国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期限不能超过6个月,而具体怎么约定试用期的期限,还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当然了,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可以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不约定试用期也是可以的。因为这并不是强制性要求必须要有的一个阶段。而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申请,单位也是可以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岗位需求,从而将其辞退。
  
  
  
总结:试用期是否可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有哪些
      工伤赔偿是职工因为工作遇到损害时应该获得的赔偿,但是关于工伤的纠纷在我们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很多人对于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不是很清楚,今天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了解阅读。工伤赔偿项目和......


·小产权房是什么?遇到拆迁与有证房屋的区别是什么
      一、小产权房是什么?遇到拆迁与有证房屋的区别是什么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


·刑诉法中酌定不起诉满足哪些条件
      刑诉法中酌定不起诉满足哪些条件《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


·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要灵活选择途径。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法取得效果的。2、调解。有权调解的部门有......


·一、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需要重签吗?
      一、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需要重签吗?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是不需要重新签署的。企业更换法人代表,不需要买断工人工龄,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


·提出交通事故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交通事故是我国较为常见的侵权行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司法实践中,因不同地区的赔偿标准不同,造成经诉讼所获得的赔偿金额也不同,因此,交通事故赔偿的当事人往往围绕管辖权......


试用期是否可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