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弹药罪辩护要点是什么?
一、非法买卖弹药罪辩护要点是什么?
非法买卖弹药罪辩护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对弹药比动能申请重新鉴定金额、协助退赃、衡量认罪认罚、申请取保候审、罪与非罪问题、主从犯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处罚:.(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麦庆伦仅购买809颗子弹,数量上未达到构罪的标准,因此麦庆伦不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
二、非法买卖弹药罪怎么认定
非法持有枪支是一种持有型犯罪。“持有”型犯罪是我国刑法中一类比较特殊的以行为方式来归类的类犯罪。“持有”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占有、支配、控制的关系,它在本质上应是一种持续性的状态行为。我国刑法上的“持有型”犯罪必须是违反刑事法律规定,对法定违禁品进行事实或法律上占有、支配、控制的状态或者行为,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持有型”犯罪。
1、“持有”的时间持续问题。持有是持续行为,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持有行为的持续时间可长可短,持续时间的长短不影响定罪,但可能影响量刑。依立法本意,持续时间极短的“持有”如转手、帮人传递枪支等行为不应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2、持有行为的开始、结束。在行为人主观上认识到是枪支而意图对其加以支配或者控制,并且在客观上已经对枪支形成控制时,“持有”即开始。而当行为人完全对枪支丧失支配、控制时持有行为结束。在这一持续过程中,不要求行为人随时、随身占有枪支,只要行为人对枪支存在事实或者法律上的现实的支配、控制力即可构成持有型犯罪。
3、持有的形式。从广义上说,非法持有枪支的形式多种多样,如占有、携带、藏匿、保管、收藏等,但不应包括买卖、运输等行为。
4、持有的对象。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非法持有军用枪支一支或者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以非法持有枪支定罪处罚。
非法持有枪支、买卖弹药都是违法的,此时不仅社会治安会受到威胁,国家的安全也不能得到保障。对于非法买卖弹药的辩护律师,可以从弹药的来源、检方提交的证据以及非法持有弹药的民事主体满足的减刑提交等来做辩护,争取将辩护人的利益最大化。
总结:一、非法买卖弹药罪辩护要点是什么?非法买卖弹药罪辩护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弹药比动能申请重新鉴定金额、协助退赃、衡量认罪认罚、申请取保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章程对于原始投资股东保护的权利有哪些?
章程对于原始投资股东保护的权利有哪些?主要有知情权、决策权、产权、收益权等,一般情况下,产权是比较容易保护的,但收益权,一般指分红的权利也可以在章程中加以明确,也是比较好办的。小股......
·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对于国家的建设和发展所有人民群众都是有权力亲自参与到其中的,而我们可以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渠道就是信息公开,因为现在有很多的行政管理行为都会通过网络上去征询民众对此......
·最新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
·分公司法人的责任有哪些
分公司法人的责任有哪些?我们知道一些经济实力雄厚的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及开拓更多的市场会在一些地区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法人即分公司负责人按照总公司方针管理分公司。那么你知道分公司法人......
·民法典第163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163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63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人。......
·员工调岗降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员工调岗降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
非法买卖弹药罪辩护要点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