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被批捕了是不是很严重?

  一、被批捕了是不是很严重是的,检察院一旦批捕就等着法院开庭判刑了。期间可以办取保,但是同意取保的可能性很小了。二、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九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综上所述,对于是否决定批捕是在非常严谨的程序之后,才会下达批捕的决定,也就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了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所以很有可能被起诉,在经过法院的审理之后,就会根据犯罪情节来判刑,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一、被批捕了是不是很严重是的,检察院一旦批捕就等着法院开庭判刑了。期间可以办取保,但是同意取保的可能性很小了。二、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人员发生车祸后误工怎么计算?
      人员发生车祸后误工怎么计算?“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


·记名公司债券转让价格怎样确定
      记名公司债券转让价格怎样确定一、记名债券记名债券在票面上记载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的公司债券。如根据公司债券是否记载债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可以把公司债券分为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


·法庭上离婚怎么提出赔偿 一、法庭上离婚怎么提出赔偿?
      法庭上离婚怎么提出赔偿一、法庭上离婚怎么提出赔偿?应该在离婚诉讼状中提出离婚赔偿,起诉时没有提出离婚赔偿的,开庭后也能增加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债权债务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债务消灭的情形有哪些债消灭的情形:一、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消灭。二......


·最新国家赔偿的规定有哪些?
      一、国家赔偿新标准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5月31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58.89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


·民事诉讼法执行机关是哪个?
      一、民事诉讼法执行机关是哪个?民事执行也称民事强制执行或者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债权人的申请,依据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债权人的民事权利的活动。民......


被批捕了是不是很严重?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