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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和立案侦查的区别是什么?

  立案和立案侦查的区别是什么?1、一个是诉讼行为,一个查处行为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2、顺序不同,先立案后侦查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有犯罪事实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侦查的主体,目前语境下,是特指公安机关。立案后,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3、立案不一定为刑事犯罪立案:司法机关对于控告、检举或者自首的材料,应按管辖范围进行审查。立案侦查:适用对象是一般刑事案件,不含治安违法案件、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立案到立案侦查需要一个过程,不是立案了就要侦查,不符合立案侦查的不会立案侦查。二、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程序1、由承办案件的人员制作《立案请示报告》;2、经部门负责人或者主办检察官审查;3、由部门负责组织讨论同意;4、由部门负责人或主办检察官报请检察长批准。三、逮捕和立案侦查有什么区别?逮捕和立案侦查的区别有:立案侦察并不一定会逮捕,而逮捕肯定要被立案侦查,逮捕所具备的法律效应显然大于立案侦查。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并不必然会被逮捕,但是可能性是很大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案情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应由公安机关提出,并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侦查、强制措施、逮捕,这些程序都规定在《刑事诉讼法》中。您可以通过百度的搜索引擎查询该法律文件的全文,学习和参考。立案侦查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的“第二编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的“第一章立案”、“第二章侦查”中。其中,“立案”规定在第109条至第114条;“侦查”规定在第115条至第168条。由于相关法律条文过多,不便粘贴复制,请您自己通过百度的搜索引擎查询。逮捕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的“第一编总则”的“第六章强制措施”中。具体指第66条至第100条。由于相关法律条文过多,不便粘贴复制,请您自己通过百度的搜索引擎查询。根据前述法律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应由公安机关提出,并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因而,可以说,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并不必然会被逮捕,但是可能性是很大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案情决定。综上所述,立案和立案侦查是两种不同的行为,但是也有紧密的联系,立案是指司法机关针对需要进一步审查的刑事案件进行了备案的诉讼行为,立案侦查则是指在立案后对于案件中的疑点盲点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挖掘,先有立案,才有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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