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厦门误工标准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厦门误工标准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交通事故厦门误工标准标准的规定职员误工费一般最低是五十元一天,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2)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分为非持续性和持续性。非持续性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二、交通事故其他赔偿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三、汽车交通事故理赔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13)交付维修站修理;
  
  
  (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15)车主签字认可;
  
  
  (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厦门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比价高,故此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者可以获得的误工费的数额也是比较多的,任何人若是想要获得误工费的赔偿,在其受伤期间,是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格式开具一个误工证明的,此后一旦交通管理部门确定了责任主体,就可以向其索赔。
  
  
  
  
总结:一、交通事故厦门误工标准标准是怎样的?根据交通事故厦门误工标准标准的规定职员误工费一般最低是五十元一天,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对犯罪未遂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对犯罪未遂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


·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因素有哪些
      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因素有哪些当前国家大力兴修水利工程,虽说水利工程的建造要求相对较高成本要求比较高,但是修好水利工程能够公民以及附近居民带来非常大的便利,所以水利工程一直非常受到......


·离婚后产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离婚后产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吗?夫妻离婚后产生的债务因婚姻关系的消灭而成为个人的债务,但是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


·遗产房产继承如何办理继承
      遗产房产继承如何办理继承(一)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注:A、若房改房、经济适用......


·损害刑法犯罪中止的特征有哪些?
      损害刑法犯罪中止的特征有哪些?(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


·一、交通事故老人误工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老人误工费怎么算?只要交通事故影响到了老人的正常收入,就可以计算误工费。无论是退休还是未退休,只要存在“个人收入”和“误工时间”,就一定存在误工费。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


一、交通事故厦门误工标准标准是怎样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