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安局笔迹鉴定的费用一般是多少?

  一、公安局笔迹鉴定的费用一般是多少?
  
  公安局笔迹鉴定的费用一般是100元左右,刑警队鉴定笔迹的费用是:800-2000元之间。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
  
  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
  
  二、笔迹鉴定的阶段
  
  笔迹鉴定是同一认定鉴定,整个过程可以分为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判断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但不同方法。
  
  1.分别检验是发现与确定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各自的特征:
  
  根据检材笔迹的特点和案情,准确地判断笔迹特征的变化或伪装以及变化或伪装的原因与程度。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一致,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相适应、运笔自然,笔画间搭配比例协调,书写动作规律性强,既可认定其为正常笔迹。如检材笔迹的大小,与斜度程度不均匀,书写速度不一致,运笔不自然,笔画转折生硬但书写动作有一定体系,相同的单字、笔画特征基本一致,说明它是由于客观原因或出伪装以外的其他主观因素影响形成的变化笔迹。
  
  2.比较检验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检材笔迹和样本笔迹两者之间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为综合评断提供依据。比较检验的内容有四个方面:
  
  对于字迹多的检材,比较检验时要对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进行精确地统计分析,用数学方法反映书写习惯的量与质方面的异同。比较笔迹特征异同的方法,是以目力观察比较为主,并借助于摄影仪、比较显微镜、幻灯片进行形态比较。
  
  3.综合评断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评断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一点开始。
  
  鉴定任何笔迹,都会出现一定的特征差异。评断差异点的要点,是要确定差异点的性质。其性质有本质差异和非本质差异两方面。非本质差异说明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不同特征数量与质量所占的比例较小,本质差异表明两者不同特征的数量、质量比例大。前者一般说明两者为不同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之中,需要鉴定笔迹的情形还是比较多的,一般来说,在收集到自写类型的文件资料时,为了辨别其真伪性,一般来说都会先将该笔迹进行鉴定,但是目前只能鉴定半年内的笔迹,若是文件书写的时间过长,此时并不能得到正确的鉴定结果。
  
  
总结:一、公安局笔迹鉴定的费用一般是多少?公安局笔迹鉴定的费用一般是100元左右,刑警队鉴定笔迹的费用是:800-2000元之间。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损害赔偿责任?一、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意是指行为人预......


·危险驾驶罪量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规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


·酒精本就是一个慢慢发酵的过程
      酒精本就是一个慢慢发酵的过程,生活中几乎是绝大多数的只要是喝酒以后开车的这些人员全部都已经被依律严惩了,不过在政府如此高压的政策之下却仍然有些肆无忌惮的人酒后醉驾。我们相信现在我国......


·监视居住适用条件包括什么
      监视居住适用条件包括什么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


·儿童买社保一定要监护人到吗?
      儿童买社保一定要监护人到吗?儿童买社保一定要监护人到,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


·债权人之间债权转让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债权人之间债权转让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债权转移后管辖法院不能根据转移后债权债务关系确定,由原债权债务关系确定法院谁具有管辖权,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的管辖法院。二、债权转让的......


公安局笔迹鉴定的费用一般是多少?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