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离婚以后监护权一定归属父亲吗?

  
  一、夫妻离婚以后监护权一定归属父亲吗?
  
  
  在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依然享有孩子的监护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变,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二、人身监护权
  
  
  监护权的人身监护权与亲权中的身上照护权的内容基本相同,具体包括:
  
  
  (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病人,亦同。
  
  
  (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
  
  
  (3)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和独立决定身上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方能行使。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职业的许可,法律行为的补正等,都由监护人为之。
  
  
  (4)抚养义务。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对被监护人无法定扶养义务之人,不承担此项义务。
  
  
  (5)对被监护人监督、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其教育、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与亲权的内容相同;被监护人是精神病患者的,监督的权利义务有特殊的内容,除了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不受侵害外,还负有监督精神病人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监督不力,被监护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的义务。
  
  
  (6)对于精神病人的特定护养、救治义务。应根据具体情况,对被监护人进行医治,促使其康复。
  
  
  三、财产监护权
  
  
  监护人应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其主要内容为:对被监护人财产的管理权。监护人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不仅要将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如果在婚后生育了子女也是要将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配,在确定抚养权时也是会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去确定的,如果在确定了抚养权后一方出现了重大疾病或者其他情况后也是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的。
  
  
  
  
总结:一、夫妻离婚以后监护权一定归属父亲吗?在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依然享有孩子的监护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_____年___月___日甲方和乙方共同签订的_______期限的劳动合同,现经___方提出,双方协商一致(或:因出现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第___条协......


·出差时受伤算不算工伤?
      出差时受伤算不算工伤?一、出差时受伤算不算工伤?算工伤,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有哪些 一、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有哪些?
      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有哪些一、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有哪些?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无完全......


·留置家属能送东西吗
      不能。留置期间的正常生活又监察机关保障。监察机关会保障被留置人的饮食、休息和安全,对患有疾病或者身体不适的,应当及时提供医疗服务,这既是保障被留置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保证调查工作......


·离婚后半年生孩子算重婚吗
      离婚后半年生孩子算重婚吗一、离婚后半年生孩子算重婚吗?离婚后半年生孩子也不一定算重婚,可认定为重婚的行为包括: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


·借钱后夫妻离婚了可以向谁主张债权?
      借钱后夫妻离婚了可以向谁主张债权?借钱后夫妻离婚了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应承担还款责任。但夫妻一......


夫妻离婚以后监护权一定归属父亲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