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注册商标无效的能申请吗?

  注册商标无效的能申请吗?
  
  一、注册商标无效的能申请吗?
  
  如果查询到的无效商标的原因是到期了没有续展,或者是被撤三的商标,并且如果查询到没有人正在注册该商标的,这种情况下的话商标是可以进行注册的。不过一般撤三的商标,都会由提出撤三的人去申请注册。
  
  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商标是两三年内申请通过的,但是商标转让显示的是无效状态,这种情况的话中细软提醒大家需要特别注意了,如果你想要去注册这个商标,首先需要了解到这个商标为什么会无效,如果我们申请的话商标局是否会通过,很多因素都要进行考虑。一般情况下我们先要查询这个商标是否有和其他商标相似或者近似的情况,如果有这类情况的话商标是肯定注册不下来的。
  
  显示商标无效,不要马上急于去注册,首先要去了解商标被无效的原因,需要知道什么样的无效是可以申请的,那么不会去做无用功。
  
  二、商标无效的类型
  
  (1)违反绝对拒绝注册理由。注册商标具有下列四种情形,由商标局宣告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
  
  ①违反《商标法》第10条
  
  ②违反《商标法》第11条
  
  ③违反《商标法》第12条
  
  ④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的。(如虚构、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
  
  (2)违反相对拒绝注册事由。注册商标具有下列七种情形,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权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①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未注册驰名商标的
  
  ②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驰名商标的
  
  ③违反《商标法》规定,因业务关系抢注未注册商标;抢注被代理人的商标的
  
  ④违反《商标法》规定,商标含有虚假地理标志的
  
  ⑤违反《商标法》规定,与在先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⑥违反《商标法》规定,违反以先使用为补充的先申请原则
  
  ⑦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知名未注册商标。
  
  公司企业在注册商标时,必须对商标的相关情况进行掌握和了解,特别是涉及到商标无效的情况下,对该商标为什么处于无效状态要进行了解,如果不存在相关违法的情况下,都是可以直接向商标管理部门注册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商标管理部门办理。
  
  
总结:注册商标无效的能申请吗?一、注册商标无效的能申请吗?如果查询到的无效商标的原因是到期了没有续展,或者是被撤三的商标,并且如果查询到没有人正在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法律规定著作权算科研成果吗?
      如果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研发了一个软件,那么是办理软件著作权,这样可以有效的对这个软件进行版权保护,那么当然软件著作权证书也是科技成果,像企业在办理高新企业认定的时候要求就是要有六个......


·如何判断行为人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之行为人借钱的理由与实际用途?
      在正常的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会告知债权人借款的真实用途,让债权人知晓借出资金的用途和风险,从而作出决定。而在诈骗案中,犯罪人通常会编造一些虚假的借款用途,如投资、工程建设等正当且有丰......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征收房产税?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征收房产税?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征收房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房产税是每年征收,有的地方是一......


·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公共工程的项目数量也随之增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征地事项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了解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就显得尤为重......


·征地补偿款标准是什么
      1、补偿土地费的原则。这是一种由用地单位或者征地单位依照国家法律所规定的既定的内容对原土地所有权者或者原土地经济所有权者依法给予的补偿原则,主要是为了补偿和安抚对其土地经济造成的一定......


·女方起诉男方不给抚养费合理吗?
      女方起诉男方不给抚养费合理吗?女方起诉男方与男方起诉女方一样,父母都应当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


注册商标无效的能申请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