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婚前夫妻一方转移财产会影响共同财产的分割吗?

  一、离婚前夫妻一方转移财产会影响共同财产的分割吗?
  
  离婚前夫妻一方转移财产会影响共同财产的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二、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一般来说,所说的离婚前的财产转移主要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转移的情况。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少分或不分。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没有明示归一方所有的;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银行存款、股票转移、隐匿处理及对策。
  
  (一)常见的银行存款隐匿及调查问题。
  
  1、 瞒天过海,隐匿存款事实,或隐匿存款账户。
  
  常见方式:将平时积蓄或工资卡上的资金取出,另存于其他银行帐户中。离婚时,将所剩寥寥无几的工资卡交至法院质证,并声称其余钱款已用于家庭生活开支。
  
  处理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六家部门才有权利查询银行储蓄,当事人以及律师都无权查询银行存款。因此,对于隐匿存款的解决,相对较为复杂,难度也较大。一般而言,夫妻在平时生活时,应注意收集对方取款的凭条,注意掌握对方储蓄的信息,特别对于开户银行以及资金账号。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如果:
  
  (1)在知道一方开户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法院查询,一般不会存在问题。
  
  (2)仅知道开户行,不知道账号,查询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法院是否接受申请以及查询力度不能保证,如果法院不配合,只得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3)即不知道银行账号又不知道开户行,法院无法调查。
  
  (4)偷梁换柱,将自己名下的存款取出,然后人间蒸发。
  
  常见方式:在另一方已知有存款并且知道相关储蓄信息的情况下,擅自将存款以现金取出,(以银行转账方式取会留有流向痕迹),口头上声称该款已用于生活日常开支,实际另存银行或以他人名义另存银行。
  
  处理方式:离婚案件,法院一般是不受理调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账户的申请的,在一方声称取的钱全部用于生活开支进行辩驳时,可考虑:
  
  第一、 存款取出的时间,时间长短决定了消耗数额,以及取款的动机。
  
  第二、 存款取出的数额,巨额的存款不会在短时间内消耗殆尽。
  
  第三、 一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及相关证据,用于反驳和抗辩。
  
  第四、 其他相关事实以及证据的收集整理。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以及另一方资金流金情况。
  
  一般而言,法院处理财产,是以现实存在而不是理论存在的数额为准。不能证明现存财产额度,只从理论上推断财产数目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比如,有些当事人说:“他一个月一万多块钱工资,平时最多花三千,每月还余有七千,二年下来,还应该剩有至少十万多”;再如:“他工资虽然一个月只有二千块,但单位有年终效益奖,可能有十几万,至少也有几万”。这些猜测推测的论据,法院是很难支持的。但是,法院也不会轻易相信一方存款“消耗完毕”的说法,对于“合理”资金流向解释,法院支持的可能性大。但如果一大笔钱款,短时间内“丢失”了、“吃光、喝光”了,“赌博输掉”了,法院采信的可能性是不会太大的。
  
  (二)常见股市资金转移问题及防范。
  
  常见方式:上海是中国仅有的二大交易所所在地之一,资金投入股市现象十分普遍,因此,股市资金转移隐匿,也是常见问题。比如:
  
  1、 隐匿炒股信息。不透露给另一方炒股的股东代码或资金号,或证券公司。
  
  2、 将股市内的股票抛售后,套取现金,取出后转移、隐匿。
  
  由于必须借助由银行开户炒股,因此,股票资金转移隐匿与银行存款的转移隐匿有相通之处,在于不再赘述。但提醒当事人的是,股市信息的查询较银行存款相对宽松,在上海,只要凭法院调查令即可到相关证券管理、经营机构查询,因此,隐匿得呈的可能性不大。此外,只要打出资金对账单,便可看出一方资金数额流量。
  
  离婚前有些人为了使得自己可以多分割获得一部分的财产,有时会直接选择通过不法方式转移共同财产。虽然财产转移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由于转移的方式是多样的,并且不少人还以合法的方式作为转移的外衣,故此转移财产并不一定就会影响共同财产的分割。
  
  
总结:一、离婚前夫妻一方转移财产会影响共同财产的分割吗?离婚前夫妻一方转移财产会影响共同财产的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有什么依据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有什么依据一、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有什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删除了“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


·经适房土地使用证规定是什么?
      经适房土地使用证规定是什么?经适房土地使用证规定是获得土地使用证,满5年可以上市交易。居民个人在取得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满5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出售时,应当在市......


·(一)酒精含量要求不同
      (一)酒精含量要求不同1、酒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2、醉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


·公诉案件判无罪谁负责判决?
      公诉案件判无罪谁负责判决?按法律规定来,人民法院有权这么做,人民法院可以独立行使审判权,对被告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即使是检察院也无权干涉。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


·犯罪人员骗取贷款罪会判多长时间?
      骗取贷款罪会判多长时间?骗取贷款罪的判罚时间,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解释有哪些内容?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解释有哪些内容?一、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解释有哪些内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


一、离婚前夫妻一方转移财产会影响共同财产的分割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