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没有伤人可以协商处理此事故吗?
肇事逃逸没有伤人可以协商处理此事故吗?
一、肇事逃逸没有伤人可以协商处理此事故吗?
肇事逃逸没有伤人可以协商处理此事故,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1、处理事故费用。
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精神损害抚慰金。
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若是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肇事司机逃逸,但是此时并没有人员很受伤,此时有可能并不会被认定为是交通肇事罪,但是若是逃逸之后,受害者由于并没有及时得到医治而死亡,此时该逃逸的驾驶员,会被加重处罚。故此便宜在肇事之后不要逃逸。
总结:肇事逃逸没有伤人可以协商处理此事故吗?一、肇事逃逸没有伤人可以协商处理此事故吗?肇事逃逸没有伤人可以协商处理此事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专利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专利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民政局离婚时抚养费谁来规定给多少?
无论夫妻双方的关系如何,都应该给予孩子一定的生活以及各方面一个保障,现在我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由此牵扯的离婚官司也越来越多。那么在民政局离婚时抚养费谁来规定给多少?今天由为您整理了......
·一、造成第二腰椎椎体骨折伤残交通事故该怎么赔偿?
一、造成第二腰椎椎体骨折伤残交通事故该怎么赔偿?造成第二腰椎椎体骨折伤残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
·夫妻欠另一方的钱还毁掉借条
夫妻欠另一方的钱还毁掉借条夫妻欠另一方钱的,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撕掉借条要分情况讨论:1.夫妻撕毁自己的借条,出借方有一式两份的借条啊或借条复印件的,仍可以证明借条的存在,辅佐借......
·征地补偿计算公式是什么?
关于征地,这个是国家政府或者说是一些开发商所做的行为,我们是土地的使用权人不是所有权人,这一点很多人容易混淆,虽然没有所有权,但是也可以享受到征地补偿。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内容。那么......
·合同终止以后有什么保密义务
合同终止以后有什么保密义务合同终止是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合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已不再存在。也就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另外,债权人免除......
肇事逃逸没有伤人可以协商处理此事故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