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质押的实现要件
存单质押的实现要件 一、存单质押的实现要件
存单质押的实现,是指质权人在其债权已届清偿期满而未获清偿时,有权处分质押标的即存单用以优先受偿的行为。存单质押的实现时存单质押的主要效力。根据我国《担保法》帝1条的规定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存单质押的实现,以及债权已届清偿期满而未获清偿为要件。如果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清偿期就允许质权人行使其存单质权,将损害债权人应当享有的期限利益,因为债权人没有提前清偿债务的义务,所以债权已届清偿期满时质权行使的要件。当然已届清偿期并非质权行使的唯一要件,质权人保有存单,是构成存单质押实现的另一先决条件。同时还应注意到,质权人也可以紧急行使其存单质押。
二、存单质押的实现方法
1、在入质存单先到清偿期,而被担保的债权的清偿期未届至的情况,如果存单到期权利人不予付款就会导致资金的暂时不能利用,而且金融机构也不会再按原利息计息,这样会给权利人带来损失。对此情况,各国法律一律允许质权人可以就届期的证券债权请求应受的给付或者请求提存。在一般债权质押中,若遇到此情形,质权人只能请求提存而不能请求直接受偿,同时存单质押的行使以持有存单为必须,出质人不存有存单,因而无法行使其权利而只能由持有存单的质权人来行使。总之质权人与出质人对存单的利益一致性,以及质权人对存单的持有,使其对先于届满清偿期的人入质存单债权的行使成为必要,而存单的无因性又行使存单债权成为必要和可能。
2、对于被担保的债权的清偿期届至,而入质的存单清偿期为届至时,债权人又不能履行其债务的,质权人怎样行使其权利呢?我国《担保法》没有规定。但在最高法院《若干解释》第102条规定:以载明兑现或者提货日期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其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只能在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届满时兑现款项或者提取货物。表明质权人只能等待。
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存单质押实现的要件,对于质权人和债权人的职责,我国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同时我们也为您介绍了存单质押的实现的两种不同的方法。根据不同的情况存单质押的实现方法也是不一样的
总结:存单质押的实现要件一、存单质押的实现要件存单质押的实现,是指质权人在其债权已届清偿期满而未获清偿时,有权处分质押标的即存单用以优先受偿的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酒驾肇事轻微伤打人逃逸犯罪吗?
酒驾肇事轻微伤打人逃逸犯罪吗?不构成犯罪,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
·男女双方离婚男孩子一般判给谁?
一、男女双方离婚男孩子一般判给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
·职务侵占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
职务侵占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
·企业并购中资产让渡方式是怎样的?有哪些方式?
企业并购中资产让渡方式是怎样的?有哪些方式?企业所追求的是利益的最大化,在企业的资本活动中,企业的并购则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资活动。但是对于企业并购,很多人还是不清楚的,那么企业并购中......
·一、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催告承租人解除合同?
一、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催告承租人解除合同?租赁合同到期时出租人有可能会催告承租人解除合同,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承租人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
·自书遗嘱中遗产全给儿子不给女儿是否有效
自书遗嘱中遗产全给儿子不给女儿是否有效一、自书遗嘱中遗产全给儿子不给女儿是否有效?遗产全给儿子不给女儿一般也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
存单质押的实现要件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