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怎么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

  一、怎么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二、遗嘱公证的流程
  
  (一)申请。
  
  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三)审查
  
  公证审查是指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四)出具公证书
  
  出具公证书,简称“出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
  
  因为遗嘱的类型有好多种,不同类型的遗嘱,判定其法律效力的参考依据都是不一样的,上文提供的是遗嘱人自己写的遗嘱需要满足这些条件才生效。如果遗嘱是由他人代写的,代写遗嘱的生效条件和自书遗嘱就完全不一样了,主要是对代书人有一定的要求。
  
  
总结:一、怎么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生产销售假药罪最新量刑意见
      生产销售假药罪最新量刑意见一、生产销售假药罪最新量刑意见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没收财产能否执行共同财产
      想要知道没收财产是否能够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则首先要了解法律规定的没收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如果里面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则就是可以没收的。下面,我们围绕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一、......


·商标侵犯肖像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商标侵犯肖像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1、《民法通则》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2、《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


·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立案金额是多少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立案金额是多少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十一条,对......


·2023交通肇事骨折后期怎样赔偿误工费
      一,2019交通肇事骨折后期怎样赔偿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


·民事诉讼一审人员组成有哪些?
      民事诉讼一审人员组成有哪些?一、民事诉讼一审人员组成民事诉讼中,第一审合议庭成员应当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而第二审民事案件的审理,则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当然,与第一审相同,合......


一、怎么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