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汾阳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汾阳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伤残的等级从一级到十级的划分标准;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伤残划分依据: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流动受限;
  
  c. 断续工作;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综上所述,通常伤残鉴定都是在受害者治疗结束后进行的,会通过对劳动能力的鉴定而得到鉴定结果,残疾赔偿金也会按照鉴定的结果,并结合实际的伤者情况来进行赔偿,越早做鉴定,相应的准确率也会越高。
  
  
总结:汾阳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怎样的伤残的等级从一级到十级的划分标准;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专利产品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
      专利产品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专利产品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


·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什么?
      虽然鉴定工伤和鉴定劳动能力是两个程序,但我国为了规范制度将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放到了一起,也就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作为我们工作人员我们要大概清楚我们的伤是属于什么标准......


·个人信息被盗用公司偷税漏税怎么办?
      个人信息被盗用公司偷税漏税怎么办?确定被盗。首先要明确自已的身份证是确实被盗用了,这个是关键。理清你是怎么发现自已的身份证被盗用了。如,你自已现在也想注册一家公司,可工商税务显示该身......


·大连市合同文本管理办法
      大连市合同文本管理办法大连市合同文本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行合同文本制度,规范当事人的签约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制定......


·交通事故债务规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交通事故债务规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交通事故债务规定不一定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所负的债务不能一概而论认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共同债务,属个人债务还是属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问题案件可以变更吗?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问题案件可以变更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汾阳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