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占有改定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赠与占有改定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二、赠与协议怎么写?赠与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并结合实践,赠与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赠与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2)赠与财产的名称、种类等。如果一次赠与的财产是多种的,双方应当分别写明每一种财产。(3)赠与财产的数量。一次赠与不同种类财产的,应分别载明每一种财产的数量。(4)赠与财产的质量情况。在附条件的赠与中尤其应当写明财产质量情况。(5)赠与人交付财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6)附条件的赠与,应写明受赠人所负的义务。(7)需要办理赠与的财产登记等手续的,应说明办理有关手续的期限和要求。双方就这方面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关于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等的规定。(8)赠与人的撤销权行使条件。当事人可以对撤销权进行约定,也可以不约定。在未约定情况下,当发生法律规定的事实时,赠与人仍可依法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9)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把个人名下的某些物品无偿赠送给其他人也是适用于占有改定的,可是导致协议无效的情形和物品交付的方法并没有任何的联系。实际上就算占有改定协议本身是受法律保护的,但赠与行为如果存在其他附加条件的话,赠与决定也不是不能撤销。
总结:赠与占有改定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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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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