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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没补偿?

  一、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没补偿?
  
  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后有补偿,九级工伤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二)项规定,非本人具有第三十九条(二)至(六)项的法定过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工伤职工具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合法,没有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定过错的,解除合同违法,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二、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5、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
  
  6、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7、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11、安家补助费:六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
  
  12、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3、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1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15、下落不明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职员在受工伤之后,单位是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般的九级伤残经过短期的救治之后,依旧可以胜任单位的职务,此时若职员被单位辞退,那么不仅可以获得伤残补偿金,还可以获得两倍以上的辞退补偿,若单位能够拿出证明职员犯错的证据,此时也可以不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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