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代工厂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代工厂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代工厂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二、商标侵权的处理途径
  
  1、向侵权人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
  
  2、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不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法院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时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如下:
  
  (1)要求处理的当事人不同。
  
  按照《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商标侵权行为,既可以是被侵权人,也可以是被侵权人以外的其他人。而请求人民法院处理商标侵权案件的当事人,必须是被侵权人。法院不受理其他人的起诉。
  
  (2)对被告要求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商标侵权案件时,只要求提供侵权事实存在,被告不一定十分明确;而人民法院要求被侵权人起诉时,必须提供明确的被告,否则不予受理。
  
  (3)受理原则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保护消费者利益、制止不正当竞争、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出发,即使无人控告、检举,也要“主动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人民法院则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没有被侵权人起诉,人民法院不处理商标侵权案件。
  
  三、商标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原告首先要明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然后针对各种侵权行为确定侵权行为人,侵权具体形式,侵权商品的数量,侵权行为(或侵权商品)的准确发生地点。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有:
  
  (1)被侵权人在先权利证明(包括商标注册证等);
  
  (2)被请权人产品样本;
  
  (3)侵权产品样本;
  
  (4)购买侵权产品证明(如发票等)
  
  (5)为各种侵权商标或者侵权商标商品及包装进行印制、仓储、运输、邮寄等行为的单据。
  
  其实只要已经构成了商标侵权,不管是代工厂还是其他的关系,在行政处罚标准上都是一样的。而且,代工厂商标侵权所要面临的处罚并不单纯的是行政处罚,如果已经给本工厂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影响,那代工厂就有可能涉嫌构成了侵犯商标罪的。
  
  
总结:代工厂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一、代工厂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一、婚外情有孩子了分财产分割有哪些方式?
      一、婚外情有孩子了分财产分割有哪些方式?婚外情有孩子了的话分割财产的方式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这两种方法。另外,其中一方不仅有婚外情并且还在外有私生子,这是属于重大过错方,在财产分割......


·综合工时制十一加班工资是多少
      加班是工作中很常见的,有的时候是个人主动加班完成工作,有的是用人单位要求职工加班赶进度,加班少不了的就是加班工资,但是综合工时制十一加班工资是多少?加班工资是和企业的规定有关的,具体......


·如何进行求情。首先
      如何进行求情。首先,醉酒驾车到了判刑的地步,是不是造成了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如果有人身伤害,要积极取得被害人及亲属的原谅。如果是造成财产损失,要向受损方及时赔偿。总之要把醉酒驾车导......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税务的区别是什么
      税务行政复议是指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所给的处理不服的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审理。税务行政诉讼指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违反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那么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税务的区分......


·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定婚姻无效
      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


·2023职务侵占数额新规是多少
      职务侵占数额新规是多少按照《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来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


代工厂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