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高空坠物砸坏车保险赔么?

  高空坠物砸坏车保险赔么?高空坠物损坏车辆分三种情况,一种是明显能找到致害方的,比如居民楼坠落花盆砸到车顶而且大概能够确定是谁家掉的,那么就优先找致害方索赔,保险公司不赔。另一种情况是找不到致害方的,保险公司根据情况可能会协商70%赔付,剩余30%应由高空坠物的责任人赔偿。最后一种是自然灾害比如台风导致的高空坠物是全赔的。如果这些高空坠物只是单独砸破汽车挡风玻璃,而其他零部件安然无恙,就要看车主是否购买了玻璃单独破碎险,因为挡风玻璃单独损坏不包括在车损范围内,如果未购买此险种,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新型家财险的居家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因意外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依法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二、高空坠物的归责责任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三、物业公司怎么预防高空坠物发生?1、物业公司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等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坠落,在作业工作期间树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绕道行走或安排专门人员引导行人。2、在平时,物业公司应该做好建筑物外墙的检查和日常维护,以免因外墙覆盖物,公共区域玻璃等公共场所设施掉落而对业主造成损害,窗户等。3、在日常工作中,应以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让社区居民认识到高空行为是不道德,不文明,提高居民素质。综上所述,高空坠物的危害很大,物品掉落将车辆砸坏,车主应先找具体坠物的业主索赔。在不能明确侵权人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也会按照保险条款赔偿,这种是属于车损险的赔付范围。作为新车的车主,应该多买些保险,这样发生意外可以得到有效的赔付。
  
  
  
总结:高空坠物砸坏车保险赔么?高空坠物损坏车辆分三种情况,一种是明显能找到致害方的,比如居民楼坠落花盆砸到车顶而且大概能够确定是谁家掉的,那么就优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验收前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及合同约定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总监......


·商标被抢注如何通过诉讼夺回来
      一、商标被抢注如何通过诉讼夺回来?可以通过行政诉讼夺回被抢注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其一,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被骗当法人
      被骗当法人,要证明当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取得身份证明的。所以在处理之前,要将对方虚构事实和自己不知情的证据收集好,到这家公司登记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


·自首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
      犯罪之后多久投案算自首,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自动投案必须发生在犯罪嫌疑人尚未归案之前。自动投案的时间跨度大,既可以在犯罪被发觉之前投案,也可以在犯罪被发觉之后投案。但其前提应是......


·立遗嘱的年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立遗嘱的年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一、立遗嘱的年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立遗嘱的年龄条件是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立遗嘱。因为立遗嘱必须具有完......


·非法集资最高量刑是多少?
      非法集资在当今社会已成为诈骗犯惯用的一种诈骗方式,打着高回报率的旗号欺骗无辜百姓,使得他们血本无归。这种既影响公民个人财富与家庭安全,又影响社会金融市场和社会稳定的行为是法律所严厉......


高空坠物砸坏车保险赔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