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诈骗案多少钱立案 诈骗多少可以立案

  一、诈骗案多少钱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以,一般诈骗他人公私财物,金额达到3000元的,就可以认定构成诈骗罪。但是在经济情况不同的地区,由于允许在《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因此可能出现在不同的地区,对诈骗罪的数额要求不一样。不知道怎么找刑事纠纷专业律师?建议使用下方【刑事辩护律师查询系统】,快速获取专业资深律师信息,收费标准等详情,让每一次选择更加靠谱!二、怎么处罚诈骗罪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犯罪是行为人隐瞒真相或者虚构事实,以此骗取了对方的信任之后,诱导对方“心甘情愿”的交出自己财物的行为。实践中,就具体的犯罪情节不同,可以将诈骗犯罪区分为信用卡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等,而诈骗罪只能说是其中兜底的罪名。也就是在无法认定成立特殊诈骗犯罪的时候,同时满足了一般诈骗罪的入罪条件和标准的,则可以以诈骗罪论处。
  
  
  
总结:一、诈骗案多少钱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违约金与定金能否同时并用
      违约金与定金能否同时并用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


·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我国《劳动法》中对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时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且实践中,单位也不能随意安排员工加班的,并且也赋予了劳动者拒绝加班的权利。那到底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最长不能超过多久呢?我......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需要哪些程序?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需要哪些程序?一、中外合资企业的概念中外合资企业全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


·妨碍作证罪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妨碍作证罪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一、妨碍作证罪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1、犯罪地: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


·旅店服务合同的附随义务是什么?
      一、旅店服务合同的附随义务的范围是什么?旅店服务合同的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未成年人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健康
      未成年人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了保证未成年人在学龄阶段可以正常的上学,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得雇佣未成年人,作为监护人,也不得让未成年......


诈骗案多少钱立案 诈骗多少可以立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