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纠纷原告所在地法院能否管辖?
商标侵权纠纷原告所在地法院能否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的认定可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二、各类商标案件法院管辖规定如下:1、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案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有关商标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被告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3、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案件;申请诉前停止侵权和保全案件----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或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4、商标专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中级人民法院。5、商标专用权权属纠纷案件----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应当严格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管辖权限来对相关诉讼案件进行处理,特别是在法院受理后,如果发现并没有管辖权限的,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移送管辖,具体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和处理。
总结:商标侵权纠纷原告所在地法院能否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用人单位有权辞退孕妇吗?
用人单位有权辞退孕妇吗?一、用人单位有权辞退孕妇吗?无权辞退,单位无故解除孕妇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照......
·一、劳务收入的确认条件是什么?
一、劳务收入的确认条件是什么?(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分级标准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分级标准是什么绝大多数的公路工程都是由市政府买单修建的,用来服务于社会公共的建筑工程。其实当初国家在审批的时候,所划拨的款项肯定是足够保证公路工程质量的,......
·买房网签备案后是不是有房产证不一定
买房网签备案后是不是有房产证不一定,要竣工验收合格后才可以办理产权证。需要按正常手续办理房产证,网签只是说明房管部门认可购房了。因为办理房产证是有很多的手续需要备案,不是说在网上签......
·交通事故伤鉴定费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
交通事故伤鉴定费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交通......
·小额贷款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什么?
小额贷款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什么样的?一、转让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
商标侵权纠纷原告所在地法院能否管辖?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