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2、《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3、《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须提起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二、买卖不破租赁同抵押权制度的竞合与冲突是怎样的?
  
  与租赁权的规定一样,我国对抵押权的规定也是我国法律对财产权利所确定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租赁权和抵押权同是关于财产的权利,租赁权是债权,抵押权是物权,自然,二者会经常发生竞合或冲突。
  
  这种竞合或冲突通常有两种情况:
  
  一是财产所有人将财产先出租后抵押。因为承租人不可能预见到后来抵押权的设立。另外,租赁权的存在从根本上来说也不影响抵押权的实现。因此这种情况下,仍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
  
  二是财产所有人将财产先抵押后出租。这种情况就不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仍然适用“先物权后债权,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一旦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用于清偿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上是有一个适用前提的,但是该前提并不绝对影响其的效力,只是会对不动产的出卖人和买受人产生作用,即不动产的出卖人必须在订立买卖合同之前将不动产的实际情况如实告知不动产的买受人,如果不告知并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由出卖人担责。
  
  
总结:一、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一、工伤待遇申报晚了怎么办?
      一、工伤待遇申报晚了怎么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


·诈骗案没有证据警察怎么处理
      该案件的侦查中止,有相关证据后,可以重新启动案件的侦查。因为公安机关移送给检察院的案件如果证据不足,将会予以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


·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网络陷阱不断,网络诈骗层出不穷,网络诈骗
      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网络陷阱不断,网络诈骗层出不穷,网络诈骗的手段并不新鲜,比如说微信诈骗就是利用微信上的聊天功能欺骗受害人往其指定的银行账户上汇款,或者是直接欺骗受害者在微信上进......


·一、无效婚姻子女是否赡养义务要承担?
      一、无效婚姻子女是否赡养义务要承担?无效婚姻子女肯定是需要承担赡养义务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


·减少诉讼标的退诉讼费吗?
      减少诉讼标的退诉讼费吗?减少诉讼标的退诉讼费,但是只有在开庭审理之前提出的诉讼标的变更,并且确实减少时法院在审判结束之后才会退还诉讼费,否则法院是不会退还的。对于民事纠纷案件,只要是......


·诉讼能够保全的标的限制是什么?
      诉讼能够保全的标的限制是什么?一、诉讼能够保全标的限制是什么?诉讼能够保全的标的限制是不能够超过本身的诉讼标的的一个额度的,财产保全金额不得明显超出诉讼标的金额,否则,当事人可以......


一、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