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谁来抚养,如何确定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
男女为办理结婚手续就生下子女的,此时该子女就属于非婚生子女。对于非婚生子女,当父母的也是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当男女分手后,就要由一方来抚养子女。那么实践中非婚生子女谁来抚养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非婚生子女谁来抚养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如何确定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
1、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依照此法条可以看出,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实行平等对待的政策,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因此,当处理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时,同婚生子女按照统一原则处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
(1)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4)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已方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长期离家不回。
(6)对方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
(7)已方思想品德好、对方对离婚存在过错的。
虽然,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不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但此时并不影响对她的抚养义务。通常,在父母分手之后,先由父母协商确定非婚生子女谁来抚养,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再由法官作出判决。
总结:男女为办理结婚手续就生下子女的,此时该子女就属于非婚生子女。对于非婚生子女,当父母的也是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当男女分手后,就要由一方来抚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山东电子通行卡怎么使用
3月17日山东省将电子健康通行码作为个人出行电子凭证和疫情防控查验依据。电子健康通行码实行大数据比对核验直接签发,全面取消人工核验,签发效率大大提升。在社区(村)、公共场所、交通枢纽等全......
·劳动工伤赔偿律师收费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劳动工伤赔偿律师收费主要考虑哪些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五)律师......
·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来讲
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来讲,外地户口在当地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我们先来简单来了解一下离婚的定义及离婚的两种方式。通过《婚姻法》中对离婚的定义,总结了一下,通俗的讲,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解除......
·交通事故处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随着路面上车辆越来越多,我国交通事故发生量也逐年递增。现实中经常存在因交通事故处理不当造成的纠纷,所以很有必要建立交通事故处理制度。我国早些年推出过相关管理办法,那么交通事故处理制......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在我国包括哪些?
对于那些经常不遵守约定违约的行为,您都是比较痛恨的,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也会发生经常违约的行为。这个时候,我国法律规定了违约责任。那么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在我国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
·对方有精神病就不能离婚吗?
对方有精神病就不能离婚吗?1、对方有精神病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是可以离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的规定:“一方患有......
非婚生子女谁来抚养,如何确定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