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一、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规范
  施工组织设计的繁简,一般要根据工程规模大小、结构特点、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条件的不同而定,以满足不同的实际需要。复杂和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需较为详尽,小型建设项目或具有较丰富施工经验的工程则可较为简略。施工组织总设计是为解决整个建设项目施工的全局问题的,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要安排好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的相互衔接和配套。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是为具体指导施工服务的,要具体明确,要解决好各工序、各工种之间的衔接配合,合理组织平行流水和交叉作业,以提高施工效率。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施工组织设计须及时修改和补充,以便继续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要结合工程对象的实际特点、施工条件和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考虑。
   二、建筑工程文明施工
  1、文明施工及工地标准化管理
  本工程将按JGJ 59-2011行业标准文明生产要求组织施工。由专业负责人对工地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场容场貌、生活卫生检查,以有力地促进项目“标化”工作达到文明工地的要求。
  2、文明施工组织措施
  3、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4、生活卫生保证措施
  5、环境保护措施
  6、确保工期的技术措施
   三、建筑工程创优措施
  1、成立创优领导小组,
  2、建立高效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过程精品的要求,实行动态管理。将按照ISO9001标准的要求,编制过程质量执行程序,确保每一道工序受控。同时编制与质量有关的管理程序,主要包括:材料采购、施工劳务协议等,一切均以保证质量目标实现为前提。
  3、加强责任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从前期准备到竣工验收,直至工程保修的工作内容,进行合理分工,划清责任。把总体目标按阶段、按内容细化分解,实行动态管理,确定各阶段各项工作的短期目标,以实现总体目标
  4、充分利用各种资源
  工程开工前与建设主管部门签定责任状、共建状,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并邀请主管部门对工程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让社会压力变成工作动力。
  5、加大工程投入
  以上我们为您整理出来的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以及相关内容。我们都知道建筑工程的施工不仅关系着建筑工人的安全,同时也关系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安全。所以我们在施工过程中有很多需要去注意的事项,我们在这里整理的只是一部分的内容
总结: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一、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的繁简,一般要根据工程规模大小、结构特点、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条件的不同而定,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上海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上海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


·司法笔迹鉴定可以申请几次
      一、司法笔迹鉴定可以申请几次是没有次数限制的。当事人对二次鉴定结果不满的话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


·最高医患纠纷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高医患纠纷司法解释是什么?第一条因赔偿权利人认为医疗机构实施的医疗行为致患者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不当损害,起诉要求医疗机构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指......


·女方闪婚婚前调查有必要吗?
      女方闪婚婚前调查有必要吗?近年来,女方要求闪婚后,男方发现结婚是个骗局并且造成巨大损失的案件层出不穷,因此,为了避免陷入闪婚的骗局,很多人选择在结婚前对对方进行婚前调查,那么,对......


·不作为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一、不作为犯罪的概念是什么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直接规定,负有法定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二、不作为犯罪有哪些特征(一)违反法律直接规定。是指《刑法》......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间是多久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对伤者伤残的鉴定,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然后再对事故做出进一步的处理。那么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间一般是多久呢?可能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分析介......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