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怎么给农民安排住房吗?土地是什么性质的
一、“新农村建设”怎么给农民安排住房吗?土地是什么性质的 进行新农村建设的时候,怎样对农民安排住房由征收补偿方案进行确定,一般是将被拆迁人临时安置在周转房内,等建好房屋后再搬回建好的住房内。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我国土地有两种性质,一种是国家土地,一种是农村集体土地,而新农村建设不涉及到改变土地的性质,所以一般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无论是什么拆迁,对于被拆迁人来说都会有合理的补偿,如果要求是补偿款,那么补偿款不会低于原有生活水平,如果是房屋置换,那么会根据原本的房屋进行计算。新房屋建设,它的土地性质是农村集体土地。
总结:一、“新农村建设”怎么给农民安排住房吗?土地是什么性质的 进行新农村建设的时候,怎样对农民安排住房由征收补偿方案进行确定,一般是将被拆迁人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装修合同没有约定逾期期违约金能否获得赔偿?
装修合同没有约定逾期期违约金能否获得赔偿?一、装修合同没有约定逾期期违约金能否获得赔偿?只要是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获得赔偿。《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七十七条......
·主要责任车祸责任划分占比例是多少?
主要责任车祸责任划分占比例是多少?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
·新农村建设,拆掉老房统一建设村居,补偿怎么给才合理?
一、新农村建设,拆掉老房统一建设村居,补偿怎么给才合理? 目前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拆除农村的老房子主要有以下几类情况: 1、新农村建设占地,需要拆除老房; 2、农村无人居住的空闲......
·怎么确定离婚房产归属 离婚房产该如何过户
房产是一般家庭的最大宗、最贵重财产,婚姻关系解除时,对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是一个焦点问题。一方结婚登记前已经取得取得全部产权或已经交付全部购房款的房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夫......
·专利权人的权利与发明人权利是一样的吗?
专利权人的权利与发明人权利是一样的吗?专利权人和发明人的权利是不同的。发明人是做出发明创造的人,却并不一定是专利权人。在执行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
·一、交强险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一、交强险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比有责任的低许多,其中死亡伤残赔偿的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的限额为10,000元,而财产损失赔偿的限......
“新农村建设”怎么给农民安排住房吗?土地是什么性质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