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破产管理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破产管理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不可以适用,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其理由在于:
  
  
  (1)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将导致租赁债权的实现或清偿不仅优先于第一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及第二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税款,而且优先于同为第三顺序的其他破产债权,甚至这一租赁债权将会得到完全实现或全额清偿,这有悖于破产法的基本制度和分配原则,亦违反了公平公正的民法基本原则;
  
  (2)在许多破产案件中,特别是国有或集体企业破产案件中,将房屋建筑物结合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整体转让进行变现的情形较多。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购买人可能会考虑自己购买的土地因附着有租赁关系,不利于自己的开发利用,由此影响破产财产的变现。
  
  二、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
  
  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如下:
  
  第一,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予动产租赁权以特殊的保护。
  
  第二,对动产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利于财产的流通,不利于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不符合物尽其用的财产利用原则。
  
  第三,租赁权的物权化应有一定的边界,否则不但有违租赁权物权化的初衷,而且会导致法律体系的紊乱,这一边界应通过其适用的客体体现出来,即租赁权物权化应是指不动产租赁权的物权化。
  
  第四,从各国立法来看,立法例上都是对不动产实行租赁权物权化。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破产管理的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上,应当按照破产管理上的法律规定来进行适用处理,而不可以再次适用于买成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对相关情况认定有异议的,还可以向司法机关看出申诉或者上诉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结:一、破产管理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不可以适用,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对于欠钱不还好的亲戚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好的亲戚怎么办?1、双方协商。2、调解。3、申请仲裁。4、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在法院作出判决以后,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根据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支付令或......


·没有签劳动合同受工伤如何处理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但如果有能够证明双......


·职工患职业病属于工伤吗?
      职工患职业病属于工伤吗一、职工患职业病属于工伤吗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


·精神病犯罪会不会坐牢
      精神病犯罪会不会坐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除了有年龄上的限制之外,还规定了一些其他的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是否需要......


·被拘留一般醉驾多久通知家属?
      被拘留一般醉驾多久通知家属?根据规定,因醉驾而被刑事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


·外嫁女能否继承父母的土地流转所得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该法条表明,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会因在农村经济组织间的......


一、破产管理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