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补偿款分配不合理,权益受到侵害应该怎么办?

  土地补偿款分配不合理,权益受到侵害应该怎么办?
  
    一、土地补偿款分配不合理,权益受到侵害应该怎么办?
  
    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到法院起诉的程序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是要有针对性的提供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据,由法院进行判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起诉。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
  
    2、审查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3、答辩。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4、开庭。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
  
    5、作出判决。
  
    6、上诉。对于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7、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
  
    8、判决或裁定。依法改判或裁定撤销一身裁定、维持原判决或裁定、裁定发回重审。
  
    9、申诉。
  
    二、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 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总结:土地补偿款分配不合理,权益受到侵害应该怎么办?  一、土地补偿款分配不合理,权益受到侵害应该怎么办?  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子女不赡养老人会取得继承权吗?
      一、子女不赡养老人会取得继承权吗?如果遗嘱中明确规定了继承权的,则可以继承遗产,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


·诉讼离婚有啥精神赔偿?如何提出精神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了侵害,并遭受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要求侵权人给予精神损害的赔偿的法律制度。那么,如果在婚姻关系的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侵害行为导致婚姻......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
      一、关于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的补充规定(一)申请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的企业,必须捆有相应的室内试验室和原位测试等仪器申请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测量甲级资质的企业必......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国家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是为了社会稳定健康的发展,同时也是为了全体公民的利益安权,在实际的生活中,很少有人知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诉标准。那么,掩饰隐瞒犯罪......


·打架都是轻伤医疗费怎么赔偿
      打架致人轻伤后,医药费全部赔偿了,如果能够取得对方的谅解,不让对方或检察院追究自己的刑事责任,可以不用判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


·夫妻双方分居六个月以上是否已经自动离婚了?
      夫妻双方分居六个月以上是否已经自动离婚了?一、分居6个月是否属于自动离婚?《民法典》没有自动离婚之说,也没有分居六个月就可以离婚的说法。离婚必须经过法定程序。首先分居六个月或两......


土地补偿款分配不合理,权益受到侵害应该怎么办?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