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原件的复印件能鉴定笔迹吗?

  一、原件的复印件能鉴定笔迹吗?不能,所有的鉴定材料都需要经过双方质证,没有经过质证的材料不能作为鉴定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能和原件核对的无异的复印件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所以复印件不是不能作为笔迹鉴定的依据。笔迹鉴定,是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査验笔迹物证和笔迹样本;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化;选择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稳定的和带有特殊意义的特征;对检材和样本中找出的特征进行比较,找出符合点和差异点;对符合点和差异点的形成原因综合评断;做出鉴定意见并制做鉴定书。《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二、具体原则综合评断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评断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异点开始。鉴定任何笔迹,都会出现一定的特征差异。评断差异点的要点,是要确定差异点的性质。其性质有本质差异和非本质差异两方面。非本质差异说明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不同特征数量与质量所占的比例较小,本质差异表明两者不同特征的数量、质量比例大。前者一般说明两者为不同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笔迹鉴定既要重视对差异点的评断,也要重视对符合点的评断,不能片面地否定一方面就盲目的肯定另一方面,即在确定差异点属于非本质的性质以后,就贸然做出肯定同一结论是不科学的。符合点也有本质的符合和非本质的符合之分,如果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相同特征的数量、质量占绝对优势,即构成本质符合性质;如果两者相同特征在数量、质量方面占的比例小,即属于非本质性的符合。经过差异点和符合点的评断,如果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之间,出现了本质符合和非本质差异,或者本质差异与非本质符合的的结果,既可做出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是同一人书写或不是同一人书写的确切结论。对于笔迹鉴定的法律效力必须建立在对相关笔迹认定准确的基础上,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笔迹鉴定的准确性是有待提高的,特别是对于复印件,由无法认定其形成的具体时间,所以是不可以进行笔迹鉴定处理并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的。
  
  
  
总结:一、原件的复印件能鉴定笔迹吗?不能,所有的鉴定材料都需要经过双方质证,没有经过质证的材料不能作为鉴定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能和原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二手房买卖适用法律是怎样的二手房合同范本应包括第
      二手房买卖适用法律是怎样的二手房合同范本应包括第一条甲方申请贷款事项第二条委托事项第三条贷款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第四条甲方责任第五条乙方责任第六条丙方责任第七条送达地址确认第......


·著作权合同继承规定是怎样的?
      著作权合同继承规定是怎样的?是否可以继承依具体情况而定。著作权合同继承规定是著作权当中的财产权利可以发生继承。人身权是指:发表权,即通过出版、上演、放映、录音等方式发表著作人的作品;......


·敲诈勒索未遂能否构成犯罪?
      敲诈勒索未遂能否构成犯罪?1、根据我国《刑法》总则部分关于犯罪未遂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所以敲诈未遂,仍然会受到处罚。属于犯罪2、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


·车位租赁合同纠纷该如何避免?
      车位租赁合同纠纷该如何避免?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日渐提高,许多人家都有了自己的私家车,私家车保有量急剧增长,但是小区建筑面积却不会随着扩大,业主间因车位问题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小......


·交付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交付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现在有能力买房,本来是一件高兴的事儿,但是在买房的过程当中,似乎总是难免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开发商延期交房,不合格交房更是家常便饭。那么,交付商品房的条件......


·运输合同的诉讼法院管辖是哪里?
      运输合同的诉讼法院管辖是哪里?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来管辖受理,《民诉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


原件的复印件能鉴定笔迹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