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指哪些

  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指哪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非指定个人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偿还债务时,若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以个人财产清偿;若债务人不知有此约定的,仍需共同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离婚怎么处理夫妻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一般来说,在夫妻结婚之后,那通常情况下任何一方取得的财产或收入,就属于夫妻共有。当然,这其中也有特殊的情况。比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就不能按照夫妻共有来对待处理。格外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也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总结: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指哪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非指定个人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情节严重应该如何处罚?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也是祖国未来的希望,所以对于儿童这一块国家有很多相应的法律法规,其目的就是让儿童快快乐乐的成长,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长大后做一个有用的人,但是我们总看到雇佣童工的事......


·哄抬口罩价格要怎么进行处罚?
      哄抬口罩价格要怎么进行处罚?疫情期间哄抬口罩价格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规定,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


·交通事故的多发
      交通事故的多发,一方面是由于生活水品的提高,人们的用车数量在不断增加,导致事故的频率加大,另一方面是由于人们对交通规则的了解程度较浅,致使违规行为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肯定会有相关......


·拆迁部门强制征地官司怎么打?
      拆迁部门强制征地官司怎么打?一、拆迁部门强制征地官司怎么打1、当地政府征地是否有省级政府或者是国务院的批准征地文件,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征地就是从根本上违反了法律。2、在由省级人......


·离婚后借条算共同债务吗
      离婚后借条算共同债务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


·一、科四考完后申请驾驶证业务的方式有哪些?
      一、科四考完后申请驾驶证业务的方式有哪些?1、考完科四当场领取2、邮寄3、去驾校领取4、直接去车管所领取二、领取驾驶证需要多久?考完科目四,领取驾驶证的时间可能包括:1、现场......


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指哪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