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侵犯荣誉权的行为一般有哪些

  侵犯荣誉权的行为一般有哪些1、非法剥夺他人荣誉这是最为常见的侵害荣誉权的行为。这一行为的主体一般为荣誉的授予组织。如有的荣誉授予组织在没有法定理由或非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剥夺他人已获得的荣誉。2、非法侵占他人荣誉这是指行为人以非法的手段,窃取、强占、冒领他人荣誉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非法侵占他人荣誉的侵权者与荣誉权人有一定的联系或关联。如某企业领导以该企业技术人员的一项设计为自己申报奖项并最终获奖,这即是非法侵占他人荣誉。3、严重诋毁他人所获得的荣誉主要的行为方式包括对他人获得的荣誉心怀不满,向授予组织诬告、诋毁荣誉权人,或者当众摘人荣誉牌匾、撕人荣誉证书,或者公开发表言论诋毁他人荣誉名不符实等行为。这里应注意的是,诋毁他人荣誉侵权的构成,以情节严重为限,如果只是发表一般的不当评价,不宜作侵权处理。4、侵害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获得荣誉往往能带来相应的物质利益。侵害荣誉权人物质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拒发或少发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如少发奖金),以破坏他人荣誉为目的故意损毁荣誉权人的奖杯、奖品、奖章等。如属过失损毁他人的奖杯、奖品等物,则应以一般的侵害财产行为论处。二、如何维护荣誉权(1)公民首先应明确荣誉权的权利内容:①公民有获得得和保持荣誉的权利,荣誉权并非每个公民生而有之,只有当公民具备一定的优胜条件才能获得此殊荣,一旦获得即表明该公民具有了一种美好的名誉和良好的声望,对该荣誉公民有维护和保持的权利;②对于侵害荣誉权的行为公民有提起诉讼的权利。(2)公民应注意掌握侵犯荣誉权的表现和认定责任的依据:侵犯荣誉权主要表现为①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一般而言,对公民已获得的荣誉称号,其他公民和法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剥夺、取消公民的荣誉称号,只有在法律规定不得剥夺、取消公民的荣誉称号,只有在法律规定的场合才允许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②非法抵毁公民的荣誉权,对公民已获得的荣誉称号,侵权人无根据的诬陷是用弄虚作假、谎报成绩骗取的荣誉称号,这种诽谤和诋毁行为不仅是对荣誉称号的损害,也是对公民名誉的损伤。(3)侵犯公民的荣誉权:公民可以请求侵权人公开赔礼道歉和消除因侵权造成的不良影响,也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置之不理,公民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强制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物质赔偿。荣誉权是公民和法人都享有的,一般是来自于社会比较好的评价,这点与名誉权不同,因为名誉有好有坏。对于非法侵害他人荣誉的行为,侵权人都是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若是名誉权受到侵害,被侵权人可以依法要求侵权人,马上停止侵害行为,同时恢复自己的名誉,消除因为侵权行为给自己造成的影响,然后向自己赔礼道歉,当然同时还可以侵权人要求赔偿损失。
  
  
  
总结:侵犯荣誉权的行为一般有哪些1、非法剥夺他人荣誉这是最为常见的侵害荣誉权的行为。这一行为的主体一般为荣誉的授予组织。如有的荣誉授予组织在没有法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根据合同法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一、根据合同法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1、违约责任的形式,即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对此,《民法通则》第111条和《合同法》第107条做了明文规定。2、《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


·新闻照片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新闻照片是否受著作权保护?一、新闻照片是否受著作权保护?是否到保护这要看时事新闻披露的信息,如果是发挥新闻让社会知晓的功能,当它是新闻、起到新闻的作用的时候,应当比一般的作品更......


·法律规定社区戒毒的期限是多久?
      一、法律规定社区戒毒的期限是多久?法律规定社区戒毒的期限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第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


·单位领抚恤金所有继承人必须签字吗?
      单位领抚恤金所有继承人必须签字吗?一、单位领抚恤金所有继承人必须签字吗?单位领抚恤金所有继承人并不是必须签字,继承人不可以领取抚恤金,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


·早产婴儿遗弃是否构成犯罪?
      狠心将自己的小孩遗弃,这样的行为不但会受到道德的谴责,是否还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呢?下面将为您讲解早产婴儿遗弃是否构成犯罪。一、遗弃早产婴儿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救助站愿意收,不构成遗弃罪,......


·收养人要交哪些材料
      收养人要交哪些材料当事人在进行收养的时候,除了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达成一致,签订了收养协议外,同时还需要办理收养登记或收养公证,这样收养行为才会合法化。而此时涉及到收养人提交相应的材......


侵犯荣誉权的行为一般有哪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