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的立案时间和受理时间是什么?

  民事诉讼的立案时间和受理时间是什么?
  
  伴随时代发展进步的步伐,人们的法律观念不断强化,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法律手段实现自己的诉求,而民事纠纷又在法律纠纷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下面我们带您一起了解民事诉讼中的立案时间和受理时间。
  
  
  一、民事诉讼中的立案时间
  
  1、民事诉讼立案时间一般为七日内。
  
  2、《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关于民事诉讼立案时间的其他相关知识点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一十五条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六条 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第一百一十七条 人民法院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
  
  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一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人民法院调查。
  
  委托调查,必须提出明确的项目和要求。受委托人民法院可以主动补充调查。
  
  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三、民事诉讼中的受理时间
  
  1、受理是指:法院对诉讼主体提交的材料经过初步审查属于职责范围且手续基本齐全的予以接受的一道程序;
  
  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受理是立案的前置程序,受理期限是7天。
  
  四、关于民事诉讼受理时间的其他相关知识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上述即为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民事诉讼中立案时间和受理时间的有关知识,希望对您在阅读后能对立案事件与受理时间有个初步了解。在实践中注意有关事项及文中提出的相关法律条文,避免出现无法立案或不予受理的情形,从而真正提升民事诉讼活动应有的效率,使之切实可行的服务于我们的日常生活。
总结:民事诉讼的立案时间和受理时间是什么?伴随时代发展进步的步伐,人们的法律观念不断强化,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法律手段实现自己的诉求,而民事纠纷又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两口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长期如果不及时解决就会积累矛盾最终矛盾激化走上离婚道路,我国近几年的离婚人数在不断增加,在离婚时候最需要解决的额问题就是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在这方面婚姻法中有详......


·假释考验期在家吗
      可以在家,假释考验期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


·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怎样处理?
      在我国关于土地的使用权有一定的期限规定,一般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当土地使用权到期时,如果需要继续使用该土地,就需要到相关部门申请,这就涉及到本文的知识要点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该......


·什么情形下可以起诉变更监护权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可以起诉变更监护权(一)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


·首先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合法登记的夫妻
      首先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合法登记的夫妻,也就是法律规定的夫妻才可以申请离婚。二、男女双方对其子女的抚养问题、教育问题、医疗费的负担,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一系列事项达成协议。......


·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程序是什么?一、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程序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


民事诉讼的立案时间和受理时间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