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疫情之下复工是否应该双倍工资

  疫情之下复工是否应该双倍工资1、属于传统春节法定假日,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视同正常工作发放工资;用人单位实际安排工作的,按照300%的标准支付工资,且不得调休。2、延迟复工是出于疫情防控需要,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通俗地讲,就是两倍工资。二、劳动者被隔离期间、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根据国家防疫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及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如果员工因疫情未能复工,比如地区交通限制等,建议企业按员工正常休假处理,职工在延长休假期间内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其次,若员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超过一个月),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倘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如果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鼓励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疫情之下企业要求员工复工的话,如果复工时间是在法定休息日的话,那么企业是需要支付员工双倍工资的。一般情况下,疫情发生后相关部门可能会发布规定延长假期,除去一些特殊工种,例如医护人员等其他工种是不能擅自决定复工的。
  
  
  
总结:疫情之下复工是否应该双倍工资1、属于传统春节法定假日,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视同正常工作发放工资;用人单位实际安排工作的,按照300%的标准支付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欠债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欠债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一、欠债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


·行政诉讼判决驳回起诉的情形
      行政诉讼判决驳回起诉的情形一、行政诉讼判决驳回起诉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3)错列......


·医疗美容纠纷怎么解决?
      医疗美容纠纷怎么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时,有三条解决途径可供选择:一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二是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三是......


·最高法关于夫妻一方所居债务如何认定?
      一、最高法关于夫妻一方所居债务如何认定?最高法关于夫妻一方所居债务的认定: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个人承担,不作为夫妻共同任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


·芜湖鱼塘征收补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芜湖鱼塘征收补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鱼塘的征收时土地征收中的一部分,不论是鱼塘主还是承包者都有权获取鱼塘的土地征收补偿款。但是鱼塘的征收工作并不像房屋征收那样只要核实土地使用权面积就......


·车祸误工费无固定工作怎么算
      车祸误工费无固定工作怎么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


疫情之下复工是否应该双倍工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