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包括哪些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包括哪些1、试用期内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的3、员工被依法追求刑事责任的4、单位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5、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6、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7、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8、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一致的9、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10、其他情形。单位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合同的,则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并按照规定向员工制服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条解除合同的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要支付员工医疗补助金。二、单位提出解除,都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只有一下三种情形,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应当提前三十天: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2、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旧不能胜任的。以上三种情形,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本人。如果不能提前通知,也可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得工资代替提前通知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更多表现为单位将员工辞退。这时就要注意了,如果用人单位辞退是违法的,那么可以追究单位的责任。而在一些情况下,单位即使在合法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但也不能要求员工马上走人,有些时候需要单位提前30天通知,若不提前通知或者要求员工马上走人,那么需要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总结: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包括哪些1、试用期内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的3、员工被依法追求刑事责任的4、单位歇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什么情况算是抽逃出资?
什么情况算是抽逃出资在司法实践中,目前抽逃出资的方式主要有:1、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这常常表现为发起人或股东用借款或贷款作为注册资本,一旦公......
·申请强制征地工作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强制征地工作程序是怎样的?如今国家对各省各市的城区规划逐渐重视,无论是在城区市区或是乡村区域,在出现公民不太配合而所处位置不得不征用的情况下,政府难免会采用强制征地这一措施。......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什么2023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什么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大部分内容构成的。1、意识因素这是指行为对事物及其性质的认识和分辨情况。(1)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及其结果的社会危害性的认......
·合同诈骗怎么赔偿对方的损失?
合同诈骗怎么赔偿对方的损失?一、合同诈骗怎么赔偿对方的损失?合同诈骗只能在刑事案件审理结束后提出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赔偿对方的损失,合同诈骗的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
·第二次诉讼离婚的时间要间隔多久
第二次诉讼离婚的时间要间隔多久如果原告第一次到法院法院判决不离,我国法律对原告再次起诉有什么限制呢?要等多久原告才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呢?下面,本站在下文中对需要多长时间作详细介绍。《......
·财产分割从共同生活开始计算是从什么时间开始
财产分割从共同生活开始计算是从什么时间开始1、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以夫妻共同财产从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包括哪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