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征收土地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征收土地的审批程序是:第一步 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第二步 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第三步 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第四步 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第五步 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第六步 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第七步 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第八步 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第九步 被征用单位交出土地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或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划拨决定书(划拨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第十步 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约定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第十一步 如用地单位欲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已出让土地转让的规定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不得改变规定的规划设计条件。以转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后,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地块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换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法律规定《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被征收的土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征收土地,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审批权和农用地转用审批权由国务院和省两级政府审批,国务院对“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履行审批手续。日常生活当中征收土地,它有一套完整的流程的规定,并不是说当事人随意的来进行一个规定的,而这就意味着包括农民的土地征收的补偿款项的话,都是由具体的法律文件来进行明文规定的。
总结:征收土地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征收土地的审批程序是:第一步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买卖不破租赁租赁收益归谁
买卖不破租赁租赁收益归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因为实际上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债权人也发生了变更。《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
·一、离婚是否应按收入高低分割财产?
一、离婚是否应按收入高低分割财产?不分收入高低来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
·考a1驾照需要多少钱
学费在8500元左右,正常情况下,三—五个月可以拿到驾驶证1、需要在取得a3或b1或b2五年以上或取得a2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2、需要在已取得的驾照的核发地......
·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是什么?
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是什么一、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总则(一)本标准所称轻型钢结构工程,包括网架、网壳、单层刚架、排架、多层框架、索膜结构、压型拱板等钢结构......
·一、交通事故多久后伤残鉴定?
一、交通事故多久后伤残鉴定?交通事故3个月以后才可以伤残鉴定,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需要先进行治疗,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害。而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伤者就需要申请作出相应的伤残鉴定,确定了......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
征收土地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