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转让一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转让一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出售、交换和赠与三种方式。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略作发展,将转让的方式规定为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其他合法方式”一般包括: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买卖”。下文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讨论实际上也是关于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的讨论,所以说,“转让”有广、狭两个概念之分,当“转让”是广义概念时,它包括所有的以权利主体变更为目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行为;当“转让”是狭义概念时,它与买卖具有同样的涵义。2.抵债。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权买卖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价金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价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债视为已付之价金。3.交换。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以此取得受让人提供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4.作价入股。作价入股介于买卖和交换之间,既类似买卖,又类似交换。说它类似买卖,是因为将土地使用权用来作价,所作之价如同买卖之价金;说它类似交换,是因为土地使用权被用来入股,所得之股如同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5.合建。在开发房地产时,合建与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都属于一方出地、他方出钱建房的合作形式。为合作建房的目的而设立独立法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对价是股权;不设立独立法人,而采取加名的方式,或甚至不加名、仅以合建合同约定合作各方产权分配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是房屋建成以后的产权。因合建而分配产权以后原土地使用人虽然拥有部分房屋产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和公用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却不再拥有原来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可视为交换的一种特殊形式,即用地人以部分土地使用权换取房屋产权。6.赠予。赠予是用地人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移转给受赠人的法律行为。以赠予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没有直接的对价,它无需价金的支付或财产权利的提供作为对应条件。但土地使用权赠予合同可能会附加其他条件,如用地人在将土地赠予给学校使用时,可能会将土地的使用限于与教育有关的目的。7.继承。在用地人是自然人时,用地人的死亡会使其继承人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在用地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其合并或分立也会导致合并或分立之后的主体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通过继承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也没有直接的对价,但可能会有间接的对价,如在通过合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关系中,新公司继承了原公司的财产,也会继承原公司的债务,新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对价,可能以承担原公司的其他债务的方式体现出来。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在转让的时候就必须要慎得所有部门的同意,同时还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利用不同的方式来进行转让自己的权利,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咨询清楚,如果非法的转让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结:转让一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出售、交换和赠与三种方式。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普通合伙企业成立的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一、普通合伙企业成立的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


·刑法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刑法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


·政府征地补偿工业用地主要包含哪些补偿项目
      政府征地补偿工业用地主要包含哪些补偿项目?1、奖励性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


·公租房选房后多久入住公租房选房到入住一般需要一定的时间入住
      公租房选房后多久入住公租房选房到入住一般需要一定的时间入住。一般会有个摇号配租结果的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一般来说会在3个月以内。先说一下从选房开始到入住的大概流程。首先要......


·用益物权和租赁权的区别
      用益物权和租赁权的区别是什么一、用益物权和租赁权的区别是什么性质不同:租赁权,是指承租人对他人所有之物,进行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


·如何解除患病职工劳动关系?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关系,否则需要支付巨额赔偿金。职工受伤经治疗被认定无法痊愈或者不能再胜任此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需经济赔偿......


转让一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