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注销需要带股东的身份证吗?

  注销需要带股东的身份证吗?
  
  一、注销需要带股东的身份证吗?
  
  注销需要带股东的身份证因为现在关于公司的一些事情要进行一定的变更的时候,都是需要有一些股东或者是其他的人员来进行一定的身份证件的证明的。
  
  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二、股东变更程序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三、公司股东变更应该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在日常生活中,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如果他确实已经经营不下去了,那么就可以申请国家的破产程序,或者是来进行一定的注销,当然这样的一种程序都必须要有自然人来进行,一定的半点,对于公司来说的话,就是他们的股东全权的来进行负责,所以此次身份证件必不可少。
  
  
  
  
  
总结:注销需要带股东的身份证吗?一、注销需要带股东的身份证吗?注销需要带股东的身份证因为现在关于公司的一些事情要进行一定的变更的时候,都是需要有一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刑事案件抗诉机关是谁?
      一、刑事案件抗诉机关是谁?提出抗诉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向同级人民法院提......


·北海征地补偿2023内容是什么?
      北海征地补偿内容是什么?一、实行评估补偿机制(一)项目用地范围内需搬迁的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含附属设施)补偿标准由市辖区政府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重置成本价进行......


·出版合同债权人能否将全力转让?
      出版合同债权人能否将全力转让?一、出版合同债权人能否将全力转让?出版合同债权人能将全力转让,出版合同具有双务、有偿性质外,又是标准合同。合同的条款由国家法律直接规定。出版合同不在......


·河南征地补偿新标准年的是怎样的?
      河南征地补偿新标准年的是怎样的?河南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


·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分根据《婚姻
      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注销需要带股东的身份证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