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离婚哪一部分不是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哪一部分不是共同财产
  
  一、夫妻离婚哪一部分不是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应当指出,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财产局一九九O年第一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工资总额包括: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生收益。只是有标价但是没有实际投入市场产生收益就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这里不包括明确只属夫妻一方的赠与或遗赠。也就是说,如:男方父亲临终前留下遗嘱,特别指明其过世后所留财产只给男方一人所有,则该部分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不能享受权益。因此,看到这篇文章的读者可以根据这条法律规定“留一手”。赠与也是一样,如果赠与人明确指明只是夫妻一方享受赠与财物,另一方就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一条款是“兜底条款”,列举式的法律条文自然不能包括万象,总归怕有遗漏之处,因此,留出个布袋口供法院在实际处理案件时自由裁量。但正因为该条有不明确具体之处,因此,实践中难以把握。为此,解释(二)明确了“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为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婚前财产,如果用于了投资,取得的收益是共同财产。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公积金好理解,就是发到手上了或打到户头上了。但“应当取得”怎样理解呢?以什么为标准进行衡量呢?这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也可以找律师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咨询。
  
  3、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当然也存在什么是“应当取得”的问题。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在离婚的时候不得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归个人所有。其中婚后继承中被继承人有明确遗嘱规定说明一方继承的,那么该遗产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结:夫妻离婚哪一部分不是共同财产一、夫妻离婚哪一部分不是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监事会决议违法的几种情形 监事会的本质是代表股东行使监督职
      监事会决议违法的几种情形监事会的本质是代表股东行使监督职能,确保公司经营的合法规范,但由于其并不能直接决定公司的经营事务,所以法律中对于监事会议事程序的规定并不十分严苛,而监事会......


·准备跳槽其他公司被发现了,原公司不肯办离职手续怎么办?
      实际中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


·融资公司注册流程是怎么样的?
      融资公司注册流程是怎么样的?一、融资公司注册流程是怎么样的?可以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流程来走;适用情况:适合创业的企业类型,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进......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协议书怎么写,法律效力怎样的?
      夫妻感情不和之后,一般来说为了维护各自的声誉等,不少离婚夫妻都会选择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婚姻关系。当然在夫妻离婚之后,对于子女问题和财产问题都是夫妻双方比较关注的问题,也......


·劳动关系认定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动关系属于社会关系的一种,它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了纠纷,那么,解决纠纷的第一步便是需要确定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了。接下来......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怎样的?
      不管是在哪里,如果要对房屋进行拆迁的,就必须要与被拆迁人进行协商。然后就房屋拆迁之后的安置补偿问题作出处理,签订一份书面的协议,也就是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哪一部分不是共同财产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