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脸部留疤精神赔偿的内容有哪些

  说到交通事故的赔偿的问题,我们一般首先想到的一定是医疗费,但是如果在交通事故脸部留疤,我们是否可以申请交通事故脸部留疤精神赔偿呢?后期的整容的费用是否可以进行赔偿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脸部留疤精神赔偿
  留下的疤痕达到一定程度,可以构成伤残级别,构成伤残,就有残疾赔偿和精神赔偿,实际发生的整容费算作医疗费。
  可以起诉要求伤残鉴定,如果构成伤残,可以要求支付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在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中,只有在受害人构成残疾乃至死亡的情况下,才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得到相应赔偿金额。所以,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的受害者在出院后应该到专门的伤残鉴定部门进行评定,如果构成残疾,就可以由受害者本人或者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要求残疾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做整容手术。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法规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与标准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 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综上所述,关于交通事故脸部留疤精神赔偿是否合理这个问题,首先这是合理合法的请求,而且,法律中明确规定,如果构成伤残,可以申请残疾赔偿和精神赔偿,后期的整容费也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但如果没有构成伤残,是无法获得赔偿的
总结:说到交通事故的赔偿的问题,我们一般首先想到的一定是医疗费,但是如果在交通事故脸部留疤,我们是否可以申请交通事故脸部留疤精神赔偿呢?后期的整容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期房转卖与二手房转卖不同
      期房转卖与二手房转卖不同,期房转卖是一种比较复杂和麻烦的情况。因为期房转卖是指公民在预购到一套商品房以后再还么有交房之前将自己买到的商品房转让给其他人的行为。那么期房转卖为什么要比......


·刑九关于绑架罪的刑罚新规定是怎样的?
      刑九关于绑架罪的刑罚新规定是怎样的?刑九规定任何实施绑架行为构成绑架罪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


·离婚协议书啥时候生效
      协议离婚的夫妻一定要先就离婚的相关事项进行协商,然后再将协商一致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其实就是要求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但这个离婚协议书并不是在双方签字之后生效,那到底离婚协议......


·偷窃金额多少可以立案侦查?
      偷窃金额多少可以立案侦查?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


·离婚时负债净身出户的男人需要偿还债务吗?
      离婚时负债净身出户的男人需要偿还债务吗?需要偿还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一、因交通事故不按导向车道如何处理?
      一、因交通事故不按导向车道如何处理?因交通事故不按导向车道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扣除分数并且进行行政罚款,以下的行为都是具体的处罚措施。1、违规进入专用车道“专用车道”包括公交车专用道、特......


交通事故脸部留疤精神赔偿的内容有哪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