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找法律援助律师要钱吗?

  找法律援助律师要钱吗?
  
  案件当事人在提出希望得到法律援助的请求之后,人民法院会制定律师机构派遣律师处理案件,故而通过此种方式聘请的律师一般都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所以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希望通过此种方式聘请律师,那么找法律援助律师要钱吗?
  
  一、找法律援助律师要钱吗?
  
  标准是多少?不收费。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律师是一个律师职位,最大的特点是无偿性。不管是广义的援助律师,还是狭义的援助律师,只要是从事了法律援助服务,都不能收取律师费用。
  
  二、法律责任
  
  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
  
  (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
  
  (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
  
  (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有前款第(二)项违法行为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违法所得的财物,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按照律师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法律援助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下列案件或事项,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法律援助,包括:
  
  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
  
  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
  
  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
  
  5、案情及法律程序简单,通常无须聘请法律服务人员代理的案件。
  
  6、已竭尽法律救济的案件。
  
  7、申请人提供不出任何证明材料或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援的。
  
  8、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才设置的一项法律规范,故而法律援助是不需要缴纳律师费的,但是依旧需要缴纳诉讼费,具体的缴纳金额,需要根据诉讼案件涉及到的经济纠纷来确定,对于没有经济纠纷的,诉讼费在500元以下。
  
  
总结:找法律援助律师要钱吗?案件当事人在提出希望得到法律援助的请求之后,人民法院会制定律师机构派遣律师处理案件,故而通过此种方式聘请的律师一般都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解除遗赠扶养协议书的情况是什么?
      解除遗赠扶养协议书的情况是什么?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


·在我国网络诈骗如何判刑 在我国诈骗本身就是一种犯罪违法的一
      在我国网络诈骗如何判刑在我国诈骗本身就是一种犯罪违法的一种活动,不管通过何种方式进行诈骗,只要达到国家查处标准的,都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应的量刑。现如今利用网络世界进行诈骗已经是......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私家车越来越普及,导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私家车越来越普及,导致的是交通事故不断发生,假如发生车辆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处理呢?我们国家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给您整理了一下有关这方面的......


·一、铁路局劳动合同书要包括什么内容?
      一、铁路局劳动合同书要包括什么内容?《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


·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怎样的
      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怎样的?现在很多办公大楼以及高层大楼都喜欢采用幕墙设计,因为幕墙大多数都是玻璃幕墙,所以对其的质量监控把握更是重点方向之一。毕竟玻璃幕墙质量有问题的,容易发生......


·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一、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1、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


找法律援助律师要钱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