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法总则关于网络虚拟财产新规定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关于虚拟财产的规定,我们都知道在网络中的游戏装备就属于典型的网络虚拟财产,但是对虚拟财产的管理就不像对现实财产的管理那么便捷,关于虚拟财产的规定我们民法一直在不断的修改,那么《民法典》关于网络虚拟财产新规定有哪些那,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民法典》关于网络虚拟财产新规定有哪些?《民法典》第115条: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第127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解读:传统观念里,Q币、游戏装备,都是虚拟的东西,虽然也不乏游戏粉们花RMB充值购买,但仍然不能与RMB等同。但是近年来,不少人出高价寻找游戏升级代练,购买Q币,让我们看到游戏装备这种虚拟的财产也能真的转换成RMB。这些能换钱的Q币、游戏装备到底受不受法律的保护?《民法典》告诉我们,这个当然可以有!换句话说,我们有了更大范围的财产保护法。二、虚拟财产能否作为夫妻财产分割?1、若虚拟财产的价值小,娱乐性强,则可认定为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在离婚时可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价值大,娱乐性强,虽然认定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但是离婚分割时应当对另一方进行对价补偿;2、若虚拟财产娱乐性小,甚至属于获取日常生活的营生工具,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虚拟财产能否被继承?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因此虚拟财产只要是公民的合法财产都可视为遗产。如果虚拟财产能与现实社会的货币或者其他财产产生交易关联,此虚拟财产就存在法律上的财产性质,其本身就属于可支配的财产。2、如在该虚拟财产或账号中保存有涉及死者及其亲人隐私的信息,应当允许死者的亲属对该账号进行利用以对所涉及的隐私信息进行处理。3、财产所有人可以通过遗嘱对虚拟财产的继承进行明确,能定纷止争。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民法典》关于网络虚拟财产新规定有哪些的相关资料,我们可以从以上资料看出,虚拟财产实际上就是在网络上的看不见摸不着的财产,关于虚拟财产还有很多其他方面的规定,如果您需要了解的话可以登陆我们网站进行查询,也可以在线咨询我们律师。
  
  
  
总结: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关于虚拟财产的规定,我们都知道在网络中的游戏装备就属于典型的网络虚拟财产,但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二手房更名费是怎么收费
      二手房更名费是怎么收费1、营业税税率为5%。对于不足5年的二手房对外销售时要征收相应的营业税,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时可以免征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


·公开宣判民事诉讼法与开庭审理的区别有哪些?
      一、公开宣判民事诉讼法与开庭审理的区别有哪些?1、本质不同:公开审判:是法院在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时公开进行的一种审判制度。在中国,审判公开是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和重要原则,除......


·个人如果想要经营一家商铺,就要租赁门面。为了保障出租人和承租
      个人如果想要经营一家商铺,就要租赁门面。为了保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往往会签订一份门面租赁合同,合同中会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说明。那么,门面租赁合同法律法规有哪些?我们即......


·口腔医患纠纷协协议内容有哪些?
      口腔医患纠纷协协议内容有哪些?口腔医患纠纷协协议,协议甲方应当是医院,乙方为患者,写明患者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址,住院号,协议应当是双方自愿达成,应当是甲方同意不经过鉴定自行解......


·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和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担负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诈骗120万退钱判几年?
      诈骗120万退钱判几年?诈骗120万退钱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


民法总则关于网络虚拟财产新规定有哪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