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每年毕业季

  每年毕业季,都有大量的大学生面临毕业工作的问题,但是您并不清楚入职的过程和入职时需要什么资料,导致了入职的不顺利,既耽误了时间,又影响了单位对自身的印象。那么办理入职需要什么资料?下面我将就办理入职的资料为您进行详细的解释,帮助您争取尽快 办理入职。
  
  办理入职需要什么资料: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6、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总经理。
  
  7、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mail和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员工通讯录。
  
  9、签订《劳动合同》。
  
  新员工入职流程需要的材料如下:
  
  1、员工填写《应聘登记表》,并交验各种证件:
  
  2、一寸免冠照片3张;
  
  3、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5、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
  
  6、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7、体检合格证明;
  
  8、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职位说明书。
  
  聘用前的入职审查
  
  企业聘用各类人员必须依法进行严格的人职审查。如对于境外人员,必须要求其持证上岗,按规定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或《华侨人员就业证》,及时办理就业延期和就业终止手续。在华定居的外国人和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可以就业或谋职。外国人应聘工作后,应履行聘雇合同或协议,不得私自接受其他单位的聘雇。如协议终止雇员另寻工作,应重新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否则将视为非法谋职。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最长不得超过5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其就业证即行失效。如需续订,该用人单位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延长聘用时间的申请,经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延期手续。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持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应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由于中国政府目前尚未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职业资格证书互认协议,所以外国人在中国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工种),原则上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但是,外国人在中国从事具有外国特色的职业或工种,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如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等,可持本国政府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就业或上岗。但该证书须经过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公证证明应为中文或英文。
  
  在办理入职时根据本文带好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体检证明和合同等内容,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任的表现,更是对公司负责任的表现。在入职的时候就给人留下好印象,做好工作的第一步。
  
  
总结:每年毕业季,都有大量的大学生面临毕业工作的问题,但是您并不清楚入职的过程和入职时需要什么资料,导致了入职的不顺利,既耽误了时间,又影响了单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绵阳房屋拆迁补偿的内容都有哪些?
      绵阳房屋拆迁补偿的内容都有哪些?《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征收土地管理,规范和完善绵阳市市辖区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


·公司法关于股权继承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公司法关于股权继承需要的材料有什么?一、公司法关于股权继承需要的材料有什么?股权的财产性决定了股权继承的可行性。当公证申请人申请办理的继承权公证,遗产涉及股权时,承办人不能按照办......


·被车撞了,对方全责.误工费跟营养费怎么算
      被车撞了,对方全责.误工费跟营养费怎么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


·关于刑法193条贷款诈骗罪如何处罚
      在我们国家,尤其是触犯了一些法律之后相关处罚是比较严格的,对于贷款诈骗罪的处罚也会比较严格,那么刑法193条贷款诈骗罪如何处罚,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我们能够知道,对于一般的处罚,可能会......


·患精神病离婚后另一方还要抚养吗?
      患精神病离婚后另一方还要抚养吗?《民法典》是为维护夫妻双方权益的法律条文,夫妻一方存在暴利或其他不法行为,另一方可选择离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本文章中,夫妻一方患有严重疾病,并且......


·上海工伤认定等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在工作期间如果发生了伤害需要进行认定,这样才能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进行赔偿,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很多人确实不知道上海工伤认定等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每年毕业季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